词条 | 上海市老年基金会 |
释义 | [性质] 上海市老年基金会成立于1984年12月,是经上海市委批准成立的公募基金会。 [宗旨] 向社会各界募集资金,资助老龄事业,帮助困难老人。 [业务主管单位] 上海市民政局。 [登记机关] 上海市社团管理局。 [业务范围] 主要公益活动是:1.开展尊老敬老的宣传教育,动员各界关心和爱护老年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2.资助、举办老年福利事业和其他帮困助老事业;3.募集、管理和使用资金;4.开展与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国际友好团体和友好人士的友好往来。 [财税优惠政策] 2007年8月按照规定进行税务登记,本会接受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得到国税所认定。(沪国税所一[2007]247号) 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08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理事会] 第三届理事会由22名理事组成 ,理事长胡炜,现任上海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理事会下设四个工作委员会,即基金募集委员会、项目审查委员会、宣传活动委员会和法务工作委员会。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长王世豪,现任上海银行副行长。 [历任主要领导] 第一届理事会会长 蔡北华 1984.12~1996.2 原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 第二届理事会会长 庄晓天 1996.4~2006.3 原上海市副市长 [2008年工作] 资金募集等收入1.3余亿元,用于慈善公益项目支出4千余万元,十万余老年人受益。帮困项目主要有,为患白内障1933名贫困老人免费做复明手术,对1461名贫困老人进行急难帮困资助,为1376名贫困老人办理助医卡,为60000名贫困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800万元资助老人助餐设施;资助老年文化事业主要项目有,举办上海市社区老人电视大赛,合办老年月刊〈金色年代〉,举办“九九关爱”系列为老文化服务等;援助本市对口震灾区四川省都江堰市,建设一座综合福利院,已拨付启动资金一千万元。 上海市老年基金会获首届上海慈善大会“慈善组织奖”,九九关爱小剧场项目获“慈善项目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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