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宗教民族事务办公室 |
释义 |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有关宗教、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法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协调民族关系;负责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参与来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3.参与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指导民族群众团体工作。 4.参与市民宗委与少数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及经济技术协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特需商品的生产和供应;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清真食品工作。 5.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6.帮助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按照各教特点,搞好自传、自治、自养工作,走独立自主、自办教会道路。 7.推动宗教、民族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及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团结和动员广大民族、宗教界的群众自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8.配合有关部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活动,揭露和打击披着民族和宗教外衣进行的破坏活动和其他犯罪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参与综合治理封建迷信活动。 9.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 10.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1.指导各镇(区)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协助处理宗教、民族方面的突发事件。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中路502号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