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上海回教堂理事会 |
释义 | 民国33年,福佑路、小桃园清真寺的乡老马心田、王治平、李庆忠、李鹄成、何星武、金幼云等,为了扭转纳捐人代表会工作瘫痪的局面,恢复上海伊斯兰教宗教团体的活动,几经协商,决定成立上海回教堂理事会。第一届理事会推选理事35人,候补理事10人;监事5人,候补监事5人。各清真寺推选的代表为当然理事。设常务理事会,先后担任常务理事的有马心田、金幼云、宗棣棠、杨叔平、杨稼山、王治平、李鹄成、马受百、刘凤高、李云生、答容川、石象玲、许晓初、常子春等。理事会下设总务、财务、保管、墓椁、福利等股。该会主要工作是:整顿健全伊斯兰教组织,统一管理福佑路清真寺、小桃园清真寺、清真第一别墅、第二别墅、高墩路清真女学、西仓桥清真女学,兼管浦东清真寺。抗战胜利以后,重点放在清真寺的恢复工作,收回、恢复开放高墩路女学,重修清真第二别墅,整顿清真墓地,创办崇本小学等。 1959年,上海回教堂理事会撤销,工作移交给上海市清真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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