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商朝法制 |
释义 | 商朝法制指导思想商朝的法制指导思想在夏朝奉“天”罚罪法制观的基础上有进一步发展,更加强调“神”尤其是祖先神的作用。 在这种天命观的影响下,商人十分迷信鬼神。商王自称是上帝的儿子,即“下帝”也称天子。 因此,执行占卜的神职人员——巫,史等,在商朝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 在王权神授观下,商朝的法律也都是一“天”与“神”的名义制定的。如“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尔无不信,朕不食语。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汝,罔有攸赦。”以天的名义对夏进行讨伐。 商朝的法制概况(1)《汤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是商朝法律制度的总称。 (2)《汤誓》:商汤讨伐夏桀时发布的命令。 (3)《汤诰》:商汤发布的告示。将夏王的罪恶和商朝的政治纲领宣告各老百姓。 除此之外,还有《甘誓》 《盘庚》 《伊训》等篇章也都是商朝具有效力的法律文件 刑事立法思想1、神权法思想 这种神权法思想起源于原始的宗教迷信,就是把统治者的一切法律活动都说成是上帝和鬼神的力量,统治者是承受“天命”“代天行罚”。从而给他们的统治蒙上一层宗教迷信的保护色彩,更具迷惑性和威慑力。 2、占卜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 刑名“刑名从商”是指商朝的刑事立法已经相当完备了。 继续沿用原商朝部落某些习惯和夏朝颁布的对商又行之有效的法律;同时根据新情况颁布一些命、诰、誓等。商朝的刑名较多,而且多为后世法律所采用。 1、死刑 (1)戮:就是活着刑辱示众,然后再斩杀。 (2)炮烙:就是在铜柱上涂油,下加炭加热,令有罪者行其上,很快就会坠入炭中烧死。 (3)醢,把犯罪者捣成肉酱。 [醢九侯] 此案发生在商朝末期,九侯有一个漂亮的女儿,“入之纣”,但九侯的女儿不喜淫,纣王发怒,就把九侯的女儿杀了。九侯因此受牵连,被纣王处以死刑,行刑后被剁成肉酱。 (4)脯,把犯罪者晒成肉干。 [脯鄂侯] 此案发生在商朝末期。鄂侯因对九侯案不满而与纣王发生争辩,被纣王处以死刑,行刑后晒成肉干。 (5)劓殄:劓殄。即刑殄,把犯罪者本人及其后代都杀掉,相当于后世的族诛。 (6)剖心 2、肉刑 (1)墨刑,在犯罪者的面部或额上刺刻后,涂以墨色。 (2)劓刑,割掉鼻子的刑罚。 (3)刖刑,就是断足的刑罚。还有说是膑刑,挖去髌骨。 (4)宫刑,即破坏犯罪者生殖器官,进而残害机能的刑罚。宫刑最初适用于淫乱行为,所以 也叫作淫刑。宫刑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重刑。 奴隶制五刑:墨、劓、刖、宫、大辟 3、徒刑 将犯罪者拘系使其劳作的刑罚。 罪名1、舍弃穑事 2、不从誓言 3、不吉不迪 4、颠越不恭 5、暂遇奸宄 6、不有功于民 商朝的婚姻家庭制度婚姻家庭立法一夫一妻制(一夫一妻多妾) 妻妾之分--嫡庶之分 继承制度立法1、商初,王位继承是兄终弟及与父死子继,但以弟及为主。 2、商朝中后期,随着私有制的发展,私有观念进一步加强,父死子继逐渐取代兄终弟及。 3、实行父死子继以后,商朝后期,又逐渐实行嫡长继承制。 所谓嫡长继承制,就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司法机关和监狱司法机关商王掌握着最高的立法权和司法权。 商朝的中央司法长官为“司寇”,其下设“正”、“史”等审判官。 商朝的司法审判具有鲜明的天罚神判特色,司法裁判、定罪量刑常常是通过占卜,由“神判”来决定。占卜的官吏也有一定的司法权 “贞,王闻惟辟。”。“贞,王闻不惟辟。” 监狱1、圜土 2、囹圄 3、羑里:羑里是一个地名,在今河南汤阴县。 “纣囚西伯(即周文王)羑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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