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法制教育调研工作的通知 |
释义 |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为了解我省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现状,促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全面完成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推进“法制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努力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着手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省教育厅决定对全省中小学法制教育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一)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课程开设情况; (二)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教材使用情况; (三)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专任教师、兼职教师配备情况; (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经费情况; (五)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六)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聘请情况; (七)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情况; (八)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九)青少年学生校外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情况; (十)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二、调研方法(一)发放调查问卷。各市(区)教育局要组织不同类别学校的教师和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对辖区内每个县高中、初中、小学各选一所学校,每校各发放学生问卷100份,教师问卷30份开展问卷调查。为保证调研样本的合理性,被调研的学生按照学校年级平均分布抽取,被调研的教师随机抽取。选定学校须认真填写回答《陕西省中小学法制教育调查提纲》中所列内容。 (二)组织人员到学校调研。在选定中小学学校,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现场了解师生,深入实地进行调研。 (三)汇总分析调查问卷,撰写调研报告。 三、调研要求(一)各市(区)教育局要充分认识到中小学法制教育调研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划拨一定专项经费支持本次调研工作,认真组织好调查问卷的发放、答卷、回收和数据统计等各项工作。 (二)在认真分析调查问卷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各市(区)教育局要安排专人,撰写出本市(区)的调研报告。 (三)各市(区)汇总后的调查问卷数据、调研报告(含电子版)务于2010年6月30日前报送陕西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调研工作中不尽事宜,请联系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付仲锋 邢晓静 附件 1. 陕西省中小学法制教育调查统计表 2.陕西省中小学法制教育调查提纲 3. 陕西省中小学法制教育调查问卷(学生卷) 4. 陕西省中小学法制教育调查问卷(教师或学校管理人员卷) 5.调研统计说明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2:陕西省中小学法制教育调查提纲 (被调研学校填写) 一、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是否定期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开展了哪些活动? 二、本学校近几年是否发生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何种原因造成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本学校是否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程?几年级开课?使用何种教材? 四、学校是否有专职法制教育课教师?学历层次如何?“五五”普法以来是否对法制课教师进行专业培训?培训内容是什么? 五、学校是否设有法制教育专项经费?学年度经费是多少? 六、在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是否有制度?有哪些制度文件? 七、学校是否成立了负责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机构?职能是什么?人员组成如何? 八、学校是否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发挥了什么作用? 九、学校是否设有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设在何处?如何利用其开展活动? 十、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成效如何?存在什么问题和困难? 十一、在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学校有哪些特色经验?有何体会?有何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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