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山东省志·农民团体志 |
释义 | 《山东省志·农民团体志》编写工作始于1993年,1996年11月出版发行。该志上限一般断于1840年,有些事物作适当上溯,下限断于1979年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民自发成立的非政治性组织该志未收录。除概述、编后记与附录的大事记外,正文设晚清时期农民团体、 中华民国时期农民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农民团体3篇,篇下设章节,计有11章33节。 山东的农民团体,大体经历了下述发展阶段。 一是自发组织起来的农民团体。在太平天国运动影响下,山东农民自发地组织起各种各样的半武装性质的农民团体,反抗封建压迫和帝国主义侵略。规模较大的有苏鲁边界的幅军、长枪会、丘莘教、文贤教以及信和团等。19世纪末,山东成为帝国主义瓜分的对象,人民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斗争日渐高涨,产生了影响较大的农民团体,有代表性的是大刀会、义和团和红枪会。 二是官办农民团体。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山东出现了政府和政党组织的农民团体。这些团体有统一的组织机构,明确的纲领、章程,按照政府或政党的意志办事。山东官办农民团体有清末的官督农会、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官办农会和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官办农会。 三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农民团体。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农民团体有了统一的组织,明确的反帝反封建的斗争纲领和科学的组织章程。山东是建立共产党组织最早的地区之一。 1925年3月,潍县第一个农民协会建立,这是山东共产党领导的农民团体的开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鲁南、鲁西、鲁中、鲁北、鲁东等地的县都成立了农民协会。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期,部分地区组织了贫民会组织,号召组织农民抗税、抗捐、抗粮、抗租、抗丁,它存在的时间较短,却对山东农民运动产生了积极影响。抗战爆发后,全省农民响应全民抗战号召,各地相继建立了农民抗日救国群众组织,如农抗会、民众救国会、 农民抗日救国团等。1940年8月,山东省农民抗日救国联合总会成立。从此,山东有了全省统一的农民革命团体领导机构。到1944年底,全省农救会员占根据地总人口的26.55%。 1945年9月, 在临沂召开山东省第二届抗日救国联合会、农民抗日救国联合会、妇女抗日救国联合会和第三届青年抗日救国联合会联席会议。会上修订了山东省农民抗日救国联合会纲领和组织章程, 确定了农救会新的任务。1946年5月,山东省农民抗日救国联合会改称为山东省农民救国联合会。 1949年9月,农民救国联合会改名为农民协会。到建国初期,全省农民协会会员发展到850万人。 随着土地改革的完成,农民协会随之消失。到1964年10余年间,山东没有有组织的农民团体存在。 1964年5月,中共中央提出成立各级贫农下中农协会的任务。同年10月,山东省第一次贫农下中农代表会议在济南召开。会上,选举产生了山东省贫农下中农协会筹备委员会。山东省贫农下中农协会随后诞生,各地市、县、公社、大队各级贫农下中农协会相继成立。在1964年10月到1979年的15年间,山东省贫农下中农协会主要进行了社会主义教育(“四清”)、阶级教育、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和管理商业等政治活动;在农业生产、为贫下中农解决困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贫下中农协会已不适应新形势要求。1979年3月9日,省委常委会议决定,撤销省贫下中农协会组织。至此,山东省农民政治团体不再存在。 该志获2005年山东省新编地方志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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