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山东省湖北商会 |
释义 | 山东省湖北商会简介山东省是一个人口大省和经济大省,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其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了众多企业家投资兴业。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鄂鲁两省民间经济贸易交流日益繁荣,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1年初,在鲁湖北人约30万人,湖北籍人氏投资企业8000余家,涉及物流、IT、房地产、机械制造、酒店会展、传媒、汽车装具、农成品开发、轻工纺织等20多个行业,遍布山东省各地市,经过多年的艰苦创业和顽强拚搏,多数湖北企业站稳了脚跟,规模也越来越大。但也有部分企业存在低层次生产经营、产业集群程度不高、融资渠道狭窄、对外合作困难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需要,把企业做大做强,2008年7月,济南王琳、李积海、孙德贵、郑光辉、杨勇、刘昌华等部分湖北籍企业家即酝酿成立山东省湖北商会。其他地区的湖北企业家也先后通过同乡会、联谊会等形式,提出了成立山东省湖北商会的愿望。发起初期这一阶段主要是大家各自分头联络会员,了解信息。 筹委会制订了“先走访,后申报”的筹建原则,走遍山东省17地市。具体做法是:对已掌握会员信息的地市,先找到联络人,确定好行程和要求,由联络人召集当地湖北籍企业家统一到场,秘书处通过PPT演示、易拉宝、宣传册等形式举办说明会,解答大家问题。说明会效果非常好,与会人员积极参与,各抒己见,共商商会大事,大家情绪高涨,大都当场填写《入会申请表》,及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纳税登记证、企业代码、身份证等入会资质的复印件。对没有会员信息的地市,我们通过省工商联的关系(佳怡物流是省工商联常务理事单位,孙倩董事长是省工商联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由省工商联经济处李锡峰处长陪同走访,通过地市工商联会员系统了解信息、推荐人选,这个方法十分奏效,地市工商联拥有当地企业家信息,提供了不少宝贵信息,为商会会员联络给与了极大帮助。经过4个月走访,共发展会员320家,并确定了各地市的主要负责人。 在日常筹建工作中,我们坚持 “用办企业的方法办商会”的做法,注重体系建设,按规则办事,先后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招待费管理制度、出差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稿费管理制度等,为今后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基础。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要求,我们已于2011年4月8日下午在山东金都大酒店召开了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会议。 大会召开前期,商会各地区主要负责人,动员当地湖北籍企业,积极加入商会,会议现场填制入会申请表,发放会员证及会徽。会前统计应参加会员代表大会的会员代表人数为100人,会中实际到会为170余人,会议成功召开。 于2011年4月9日上午在山东大厦召开了成立庆典大会,参加此次会议的有山东、湖北两省政府领导;全国异地湖北商会会长、秘书长;山东各异地商会会长、秘书长;山东省湖北商会会员企业;山东省内各银行及媒体嘉宾等。会议前期准备充分,已圆满顺利召开。 山东省湖北商会组织架构山东省湖北商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名单 会长: 王 琳 山东佳怡集团 总裁 山东省湖北商会第一届理事会秘书长名单 秘书长: 刘广军 山东省湖北商会会员部部长 胡凤 山东省湖北商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名单 理事(共69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丁明升 马钰峰 王 勇 王 琳 王正兵 王传高 王家斌王盛军 王德文 邓文彬 邓邦禹 可小军 卢国清 叶 盛 田永亮 乐智强 边光伟朱封杰 朱洪亮 刘卫红 刘昌华 阮 卫 孙玉兰 孙德贵 李 豪 李进雄 李积海 李银屏 李辉光 李德玲 杨 勇 杨海燕 汪 辉 汪世平 沈 宁 沈振威 张近 张 静 张云山 张远强 陈正滋 陈德辉 金雷实 周 攀 周志雄 郑光辉 郑遐兵 赵前英胡文斌 胡正锋 柯 彦 钟新翔 袁伯利 袁良华 袁誉斌 夏应发 徐先胜 徐华荣徐厚琼 徐超平 高国权 董大荣 谢兵华 谢棣华 詹 瀚 蔡淳治 熊三民 熊伯华戴晓斌 山东省湖北商会庆典大会通稿目前在鲁楚商逾8000家,年产值逾500亿 本报(台)讯 4月9日上午,山东大厦彩旗飞扬,礼花缤纷,四处洋溢着节日的氛围。大厦影视厅,济济满堂,气氛热烈。这一天,对于在鲁经商创业的湖北商人而言,是值得纪念的日子:维系近30万湖北人及8000余家企业的山东省湖北商会成立。 是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任世茂,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段远明,湖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杨万贵,湖北省三峡办(经协办)主任、发改委副主任盛国玉,湖北省工商联副主席罗昌兰等湖北省有关部门领导专程来鲁祝贺。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慧敏,山东省政协副主席、山东省工商联主席王乃静,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主任马金忠,山东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山东省服务业办公室主任王文轩,山东省民政厅副巡视员齐航建等山东省有关部门领导出席庆典。 山东省湖北商会发起人,首任会长王琳在致辞中称,他们将充分发挥好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和服务会员、维护会员权益的作用,团结湖北在山东的企业界、工商界的同仁,更加自觉认真地学习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我们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创新,把我们的企业做的更好、更强、更大,为山东、湖北两省,为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惟楚有才,于斯为盛。千百年来,荆楚大地儿女皆以聪明著称。“天上九头鸟,地上湖北佬。”这句话,即表其意。湖北系鱼米之乡,向来以富足著称。境内江河纵横,交通便利,有“九省通衢”之称。因此,这里自古就是商贾云集,商业非常发达。随着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的发展,从荆楚大地走出的商人,遍布全国各地,为当地经济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但由于文化原因,湖北商人一直没有形成一个有组织性的商帮,更没有一个代表性的商帮称谓。 近年来,随着湖北商人事业的发展壮大,以及乡土意识的不断增强,各地纷纷成立湖北商会,通过乡情纽带,把当地老乡资源维系起来,实现商帮内部抱团作战,从而获得更大的商业效益。有关统计显示,此前在全国22个省区市建立了湖北商会28家,并确定用“楚商”作为一个商帮的统一称谓。这些商会联系着20多万家湖北人士创办的企业和1000多万省外务工人员。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山东生活着近30万湖北人,创办企业8000余家,分布遍及物流、IT、地产、机械制造、化工、建材、建筑、医药、传媒、贸易、汽车、养殖、生物研究、酒店、通讯、食品、服装、收藏等行业。投资总额大约50亿左右,总资产逾80亿,年产值逾500亿,吸纳60万人就业,年纳税约15亿。楚商已经成为一支活跃在齐鲁大地上的生机勃勃的异地商帮。 山东省湖北商会的宗旨是:团结带领在鲁湖北籍工商人士,继承祖德,发扬楚商“勤奋、坚毅、睿智、创新”精神,培养造就一批引领行业的商业领袖,以达到提高楚商的社会地位、提升湖北人公众形象的目的。积极开展信息交流,扩大营销市场,开展人才培训,弘扬楚商、鲁商文化,促进两省的文化、经济及民间商贸的往来交流,搭建两省民间商贸沟通桥梁,为山东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山东省湖北商会成员守则开宗明义:我们发起成立山东省湖北商会的主旨,是团结带领在鲁湖北籍工商人士,继承祖德,发扬楚商“勤奋、坚毅、睿智、创新”精神,实现公平、公正、积极、持久的财富积累活动,培养造就一批引领行业的商业领袖,以达到提高楚商的社会地位、提升湖北人公众形象之目的,福荫子孙。为了实现这一历史赋予我们的政治理想,我们必须是一支胸怀宽广、博学勤践、心系故土、甘于奉献的精英团队。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办好自己的企业。企业是商会之本,只有把企业做大做强,才有精力和能力从事商会事务和帮助他人。因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创业的激情和干劲,不断的梳理管理体系,改进作业流程,推广使用新技术,把企业的根基打牢。 三、勤奋学习。聪睿好学是湖北人的天赋,它带给我们的不应该仅仅是今天事业的成功,更应该成为形成商会核心竞争力的唯一途径。学习改变人生。 四、乐于助人。就像我们在成长过程中得到过许多帮助一样,乐于助人既是商会信条,又是个人善举,如果我们每个成员都能帮助带领三五家企业做大做强,就是把楚商商帮做大做强,就是塑造楚商品牌。 五、抱团发展。当代经济形势发展呈现出信息化、集约化、资本化、规模化等特点,面对种种变革,只有凝聚大家的力量,充分整合商帮资源,才能干大事,才能争取到更大的政策优惠和利润空间,实现楚商跳跃式、超常规发展,这一点,浙商是我们的榜样。 六、自觉维护商会利益,不借商会之名谋取私利, 七、洁身自好。当我们确立了“提高楚商的社会地位、提升湖北人公众形象,福荫子孙”的政治抱负后,就必须全身心投入到事业中去,需要旺盛的精力和坚定的毅力,任何消极颓废的行为都会消磨我们的意志,阻碍理想实现。 八、身体健康,家庭和睦。 山东省湖北商会章程总 则第一条 名称:山东省湖北商会,英文名称:Hubei Chamber of Commerce in Shandong。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本会为湖北省的自然人和法人在山东投资的企业自愿组成的全省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团结会员企业,努力营造一种彼此相安、相助、相利、相长的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积极的社会道德风尚;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密切会员与党和政府间的联系;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山东湖北两地经济交流与合作,为鄂鲁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做贡献。 第四条 本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建立同其他协会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 第五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业务指导,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山东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会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大桥路6号。 业务范围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引导会员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并充分运用当地政府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研究企业发展的特点及规律,促进湖北籍各界人士企业及其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 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维护会员之间、行业之间公平竞争和权利,保障正常的生产和销售秩序,使会员正当权益不受损害在会员与政府之间发挥桥梁作用,当好政府的助手。 (三) 组织和引导会员积极参与湖北和山东两地的经济贸易和技术交流活动,帮助会员开拓市场,促进两地的经贸往来。 (四) 积极协调会员与当地党政机关的关系,为会员在当地投资、经商办企业开展服务,为会员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提出帮助。引导会员先富帮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五) 组织会员参加有关地方经贸、招商活动,进行区域经济市场经济调查考察以及项目开发,参加上级组织的有关对外交流等,拓展会员经营渠道。 (六) 规范会员企业的运作秩序,促进有序竞争和公平竞争,做到合法经营。 会 员 第八条 本商会是以湖北的自然人和法人在山东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或控股企业单位组成,本商会只设单位会员,不设个人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 履行本商会义务; (四)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第十条 本会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 向本商会秘书处提交入会申请表; (二) 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表证以及入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相关资料; (三) 由秘书处审议批准; (四) 批准后,由秘书处向入会人发出同意入会和缴纳入会费的通知。 第十一条 本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三) 分享信息,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在本会会议和网站上参加讨论并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五)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七)会员如有需求,可向本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可获得符合法律和商会功能的支持和帮助。 第十二条 本会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三)为本会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为鄂鲁两地经济发展献计献策; (四)接受本会交办的任务和相关事项; (五)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和除名: (一)会员退会应向本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批准; (二)会员如超过一年时间不能履行会员义务的,可视为退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会予以除名: 1、违反国家法律、受刑事处罚的; 2、被会员检举或本会发现从事非法活动被查实的; 3、个人行为对本会名誉有重大损毁的; 4、违反本会制度和章程,情节严重的。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四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 (五) 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六) 通过理事会的年度工作计划、预算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山东省发改委审查并经山东省民政厅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时间不能超过一年。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的执行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七条理事会设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常务副会长、会长。聘任秘书长、副秘书长,聘请顾问。 第十八条 理事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山东省发改委审查并经山东省民政厅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 (三) 负责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和召集工作; (四)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审查本商会财务预算和决算,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财务报告; (六) 决定设立区域性办事机构,领导本商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 制定本商会中长期及年度工作和发展计划,制定本商会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 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 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条 理事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出席会议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形式以郑重、便捷、实效、节俭为原则。 第二十二条 本商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对理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增加或减少开会次数。紧急情况下可采取书函或其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五条 担任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等商会主要领导职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 (四) 热爱商会工作,有奉献精神; (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六条 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要继续任职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山东省民政厅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 召集和主持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二) 检查督导本会各类决议的贯彻落实; (三) 代表本会签署重要文件; (四) 代表本会参加重大社会活动; (五) 行使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八条 本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二)根据会长提议,参与制定本会工作安排; (三)受会长委托行使会长授权职责。 (四)参加会长办公会,研究、决策商会 发展规划和重大事项。 第二十九条 本商会聘任专职秘书长一名,由会长提名,报理事会通过;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常设机构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 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四) 完成会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三十条 本会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三人,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会成员。监事会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年度工作; (二) 监督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三) 检查商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 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资产的管理、使用第三十一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 会员按规定交纳的会费; (二) 接收会员、企业和有关人士的捐赠; (三) 政府资助;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 本会的费用支出:(一) 办公费用;(二) 业务费用;(三) 资料、会刊费用;(四) 会议暨联谊活动费用;(五) 其他杂项支出。第三十三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和对外借贷。 第三十四条 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实行会长在职及离任审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财务人员,确定完整的工作职责和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本商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接受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接受山东省主管机关和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 本商会的资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七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八条 对本商会章程的修改,须报经山东省主管机关审查同意,然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修改的章程后,在十五日内报经山东省民政厅核准后生效。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一条 本商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经山东省民政厅审查同意。 第四十二条 本商会经山东省民政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三条 本商会终止后的财产,在山东省民政厅的监督下,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商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附 则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经山东省湖北商会2011年4月8日全体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商会理事会。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自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报山东省民政厅核准之日起生效。 山东省湖北商会会员须知入会流程:1、填写入会申请表,提交至商会秘书处。 2、快递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的复印件至商会秘书处,复印件上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3、按照《山东省湖北商会会费管理办法》缴纳会费后,商会秘书处发放会员证,加入商会。 联系人:胡 凤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大桥路6号零点物流港D区佳怡集团总部 入会即得服务:1、《翘楚》新闻版电子;2、即时短信消息提醒,及时了解商会动态;3、商会网站广告宣传;4、《翘楚》会刊广告宣传;5、商会内部会员通讯录;6、商会组织参加培训;7、参加商会组织的活动;8、法律咨询及维权服务;9、其他会员需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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