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色蕴意处法界总摄一切法尽 |
释义 | 佛教术语,俱舍论一卷十三页云:论曰:由一色蕴、意处、法界,应知总摄一切法尽。谓于诸处,就胜义说,唯摄自性;不摄他性。所以者何?法与他性、恒相离故。此离于彼,而言摄者;其理不然。且如眼根,唯摄色蕴眼处眼界苦集谛等。是彼性故。不摄余蕴余处界等。离彼性故。若于诸处。就世俗说,应知亦以余法摄余。如四摄事。 FROM:【《法相辞典》朱芾煌 编】 |
随便看 |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