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全国妇联权益部2010年工作要点 |
释义 | 关于印发《全国妇联权益部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权益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权益部: 为全面落实全国妇联2010年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共同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现印发《全国妇联权益部2010年工作要点》,供参考借鉴。 附件:1、全国妇联权益部2010年工作要点 2、全国妇联权益部2010年主要会议和活动 全国妇联权益部 2010年2月22日 附件1 全国妇联权益部2010年工作要点2010年,全国妇联维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遵循中央书记处关于妇联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全国妇联十届二次执委会的任务,进一步强化“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意识,进一步树立维权与维稳并重的工作理念,准确把握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需求,紧紧围绕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努力推进妇联维权维稳工作,大力实施“妇女儿童权益维护行动”,深入开展源头维权、社会化维权和实事化维权,以加强基层维权服务为主要着力点,使妇女儿童真正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 工作思路是:坚持服务大局与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相结合,党委政府领导与全社会共同参与相结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源头维权与实事化维权相结合,依法维权与多种形式维权相结合,提升妇女自身素质与提高妇联组织能力相结合,推动解决妇女权益的重点难点问题有新突破,维权服务手段和覆盖面的拓展有新突破,维权与维稳的结合有新突破。 重点要做好以下七方面工作: 一、抓住妇女法执法检查契机,进一步提升源头维权的质量和实效 积极参与法律的制定和监督,努力跟进立法进程,高度重视并争取政策,充分关注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进一步推进法律法规政策的落实。 一是积极参与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推动解决妇女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法律的贯彻实施,重点是妇女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和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保障情况。参与配合全国政协社法委组织的妇女问题调研,重点是农村留守妇女的生存发展问题。 二是抓好女性高层次人才成长状况与发展政策推进项目的实施,着力推动有关政策的出台。 三是及时跟进正在修改的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促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落实。 四是进一步修改完善反家庭暴力法的建议稿,积极争取早日将预防和反对家庭暴力列入国家立法计划,加快推进立法进程。 二、抓住维权先进评选表彰契机,进一步发挥社会化维权机制的作用 进一步加强机制建设,协调社会资源,凝聚社会力量,激发各部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积极性,努力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妇女权益机制。 一是切实做好“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在全社会营造重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 二是着力推进“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明确创建目标,规范创建标准,在有关部门广泛创建“维权岗”,激发相关部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纳入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为妇女儿童提供制度化、经常化的维权服务。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协调与推动,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扩大维权岗的覆盖面。 三是进一步加强维权协调组(联席会议)等维权协调机构建设,注重发挥维权合议庭、家庭暴力投诉站(点)、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儿童救助站等维权工作阵地的作用,及时为妇女儿童提供维权服务。 四是不断壮大社会化维权队伍,凝聚更多的律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才加入维权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加强与女法官、女检察官、女警官协会等妇联团体会员的合作,发挥专家学者的优势,共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三、抓住关注服务妇女民生契机,进一步加大实事化维权力度 密切关注服务妇女民生,扎扎实实为妇女办实事、办好事,通过实事化维权,将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让工作的实效体现在妇女儿童身上。 一是健全基层维权服务网络,扩大基层维权服务站(点)的覆盖面。坚持重心下移、工作下沉,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综治、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充分利用社区现有的资源,在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庄普遍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点),直接把维权服务送到妇女身边。 二是加强12338妇女维权热线建设。力争县级妇联逐步全部开通,规范服务标准。探索运用网络平台了解妇女诉求、提供在线咨询、开展维权服务的方式。 三是积极参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专项行动。配合国家反拐行动计划,进一步开展预防拐卖的宣传教育,当好反拐工作的宣传员、信息员和服务员。 四是实施好维权项目。进一步加强与科研机构、社会组织以及友善的国际组织的项目合作,实施好反对拐卖、反对家庭暴力、中国温暖“12·1”关爱行动、妇女人权与社会性别培训、禁毒防艾宣传教育等维权项目,为妇女儿童解决实际问题。 四、抓住社会管理创新契机,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工作 立足基层、夯实基础,加大力度推进“平安家庭”示范县(市、区)、示范社区(村)和示范户三级创建工作,发挥妇联组织在家庭和社区的工作优势,积极参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示范带动,活跃基层。在县(市、区),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创建“五个一”:一条妇女维权热线、一个妇女维权合议庭、一个妇女维权志愿者服务队、一个信访接待站和一个妇女庇护所(救助站)。 二是立足社区,创新实践。在社区(村)推广与综治工作站共同创建妇女维权服务站(点),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建设“流动妇女平安之家”,努力做到“五清五帮”,即流动人员底数清、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吸毒人员底数清、闲散青少年底数清、特困家庭底数清,开展矛盾调处、家庭暴力投诉和报警、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困难帮扶等维权服务。 三是深入家庭,贴近群众。在家庭中开展以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为目标的“四防四无”创建活动,推广“十户联创”的“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模式,不断激发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的主体意识和参与热情,切实以家庭的平安服务于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全国妇联拟于第三季度召开维权维稳工作暨“平安家庭”创建现场会,主题为“创新机制,活跃基层,服务妇女,维护稳定”。 五、抓住“六五”普法规划制定契机,生动活泼地开展妇女法制宣传 一是深入调研,认真总结妇联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经验,根据国家“六五”普法规划,针对各层面妇女实际,着手制定妇联系统“六五”普法规划。 二是开展好以“关注服务妇女民生、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为主题的“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将与妇女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开展各种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送到社区、乡村,深入广泛地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和公民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妇女群众的法律素质。 三是探索通过网络平台开展法制宣传和维权工作的倡导,发挥网络媒体的优势,吸引广大网民的关注参与,不断扩大普法维权工作的覆盖面。 六、抓住社会矛盾化解契机,切实加强妇联信访工作 充分认识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各级妇联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积极主动配合党委政府,做好与妇女儿童权益有关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一是进一步畅通妇联信访渠道,创新信访工作载体,积极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加强对妇联系统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使用,综合运用教育、疏导、服务、调解的办法开展工作。 二是在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中,要发挥妇联组织密切联系家庭的优势,及时发现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推动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坚持领导接访、下访、包案等各项制度,对严重侵权个案进行督查督办,加强对网络民意的关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复杂信访问题的能力。 七、抓住建设学习型妇联组织契机,进一步加强维权干部队伍建设 要加强对维权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做好妇女维权工作的本领,鼓励维权干部获得相关专业的资质,努力建设善学习、能创新、会服务,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能力强的学习型维权干部队伍。 一是举办维权工作社会管理创新培训;二是通过中澳人权项目举办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信访业务工作“三员”培训研修班;三是举办维权工作骨干社会工作者资质培训。 附件2 权益部2010年主要会议和活动
序号 拟定时间 内 容 牵头 1 3月7日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双千表彰活动 法规处 2 3月20日 以“关注服务妇女民生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主题的“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 协调处 3 3月23日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全体会议 法规处 4 3月—4月 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 法规处 5 4月下旬 人民调解员培训研修班、信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 信访处 6 6月 中国温暖12·1项目——儿童论坛活动 协调处 7 6月26日 禁毒日宣传活动 防艾办 8 8月底— 9 10月初 妇女维权合议庭工作现场推进会 法规处 10 12月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协调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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