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陈永富 |
释义 | 人民警察陈永富陈永富――男,53岁,市北公安分局泰山路派出所社区民警1998年离开军营时,陈永富成为一名社区民警。到社区仅仅两个多月,就对责任区970户的3000多居民的情况做到了"一口清"。市局对派出所进行等级化考核时,考官随意从卡中抽出了10张居民照片和10个人的名字,他对答如流。在代表市北公安分局参加全省的户籍考核时,陈永富这个"新片警"夺了第一名。陈永富走到哪儿,就把好事做到哪儿。无论是精神病人,还是孤老病残,他都热情服务。不仅不沾群众的便宜,反而经常自掏腰包,贴补困难群众,自己掏钱为夜间巡逻队员买手电筒、雨伞、水鞋。用自己的2000余元奖金建立了社区安全防范奖励基金。他为群众办事热心周到,赢得了群众的赞誉。他常说:"群众尊重的不是你的职务和职业,而是你的人格。" 陈永富是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泰山路派出所民警。多次立功,曾获“青岛市劳动模范”、“感动青岛十佳人物”、“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陈永富从警十年来,真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他摸索总结出一套社区民警工作方法,成为他个人与群众和谐相处的法宝,也成为青岛市公安机关社区民警的基本工作规范。他把自己几年来获得的各种奖金全部交到居委会,建立了社区安全防范奖励基金。他积极主动调解各类纠纷,使社区治安形势明显好转,可防性案件实现了零发案。 浙江农林大学陈永富男,1963年出生,教授,管理学博士,硕士生导师。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部主任,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学科组专家,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国家林业局、浙江省人民政府山林纠纷应急处理专家,中国林业经济学会理事会理事。 长期从事林业经济理论与政策,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等教学和科研工作。主持国家科技部、浙江省科技厅星火项目《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政策及应用研究》1项,主持和完成国家林业局、浙江省林业厅、浙江省教育厅和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等科研项目10余项,主持完成浙江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试点项目《临安市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1项。目前承担的科研项目主要有国家科技部《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政策及应用研究》、国家林业局《浙江省不同区域农村林业产业化建设研究》和浙江省林业厅《浙江省林业产业化发展战略研究》等项目。获浙江省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应用研究类”三等奖1项,浙江省“科技兴林”二等奖1项。出版《山林权属争议理论与实践》专著一部,主编《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实务》、《中国对外贸易教程》、《旅游学概论》等教材5部。在国内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 秦皇岛开发区陈永富陈永富,男,汉族,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2年参加工作。历任:秦皇岛市教育局教研室、电化教育馆教研员;秦皇岛开发区工委宣传部副部长;秦皇岛开发区政策法制局局长兼新闻中心主任、《旅游纵览》杂志总编辑(副县);秦皇岛开发区工委办公室主任兼新闻中心主任、《旅游纵览》杂志总编辑。 2008年2月起任现职。 负责工委机关综合协调、信访、老干部、武装和涉军工作,协助郑宝亮书记抓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社区党建工作。分管工委办(包括老干部科)、纪工委、信访办、武装部。联系监察、人社、农工、城发、民政、民宗、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工作和驻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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