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陈婴 |
释义 | 秦东阳县(今安徽天长)人,任县令史,为人诚实而谨慎。为反抗暴秦统治,东阳少年杀县令,打算立陈婴为王。婴母阻止作罢。后率众投奔项梁,共立熊心为楚怀王,陈婴任上柱国,封五县;后投靠刘邦,封堂邑侯。公元前183年去世,谥号安侯。 堂邑侯陈婴陈婴(?——前183),秦末东阳令史(东阳令手下的官吏),为人一向谨慎讲信用,被人尊为长者。东阳县的年轻人们杀死东阳令起义,群龙无首,于是请他来当首领。 陈婴的母亲是一个有点见识的女人,对陈婴说:自从我嫁到你家后,就没有听说你家祖上有高位贵人,现今突然得到这么大的声望,恐怕不祥。你还不如跟随哪一个人做事好,事情成功了,能得赏赐,失败了,你也不是领头的,祸害也不大。陈婴听了母亲的建议,秦二世二年(前208),陈婴率领起义军两万多人从属项梁。项梁立熊心为楚怀王,陈婴任上柱国,封五县。 项梁死后,陈婴随项羽征战;项羽死后陈婴降汉。汉高祖六年十二月甲申封堂邑侯,在汉高祖功臣列表中,是倒数第二的列侯。堂邑侯封地仅六百户,因为陈婴后来做了楚元王丞相的关系,有所增加,到1800户,排行86。 陈婴受封堂邑侯18年后去世,谥安侯。 东阳县介绍东阳县 汉侯国,后汉省,故城在今山东恩县西北六十里,隋复置东阳县,改为漳南县,参看东阳条。 秦置,二世时陈婴为东阳令史,东阳少年杀其令,立婴为长,即此,陈废,故治在今安徽天长县西北七十里。 南朝宋置,南齐因之,今阙,当在江苏境。 唐置,五代梁改曰东场,宋复曰东阳,明清皆属浙江金华府,今属浙江金华道。 平定豫章之说据《史记》卷九十五《灌婴传》所记述:“婴以御史大夫受诏,将车骑别追项籍至东城,破之。……遂定吴、豫章、会稽郡……”为巩固南方疆域,灌婴选定在南昌筑城,作为豫章郡治的所在,地址在今南昌市东南方的黄城寺一带。城区方圆十里四十八步,成为江南地区一大重镇。并以“昌大南疆”之意,取名南昌。后人追念灌婴,曾称灌婴城;并建有城隍庙,祀灌婴为城隍神。 另有一说:平定豫章者为堂邑侯陈婴(据《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和《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北宋南昌洪驹父《豫章职方乘》亦谓:“灌婴在汉初定江南,故祀以为城隍神,……其实非也。”南宋赵与时的友人萧子寿考《功臣侯表》,始知其为陈婴。 相关史料司马迁《史记·项羽本纪》:陈婴者,故东阳令史,居县中,素信谨,称为长者。东阳少年杀其令,相聚数千人,欲置长,无适用,乃请陈婴。婴谢不能,遂彊立婴为长,县中从者得二万人。少年欲立婴便为王,异军苍头特起。陈婴母谓婴曰:“自我为汝家妇,未尝闻汝先古之有贵者。今暴得大名,不祥。不如有所属,事成犹得封侯,事败易以亡,非世所指名也。”婴乃不敢为王。谓其军吏曰:“项氏世世将家,有名於楚。今欲举大事,将非其人,不可。我倚名族,亡秦必矣。”於是众从其言,以兵属项梁。 司马迁《史记·汉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堂邑。以自定东阳,为将,属项梁,为楚柱国。四岁,项羽死,属汉,定豫章、浙江都浙自立为王壮息,侯,千八百户。复相楚元王十一年。(高祖)六年十二月甲申,安侯陈婴元年。(高后)五年,恭侯禄元年。(孝文)三年,夷侯午元年。元光六年,季须元年。元鼎元年,侯须坐母长公主卒,未除服奸,兄弟争财,当死,自杀,国除。 班固《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堂邑安侯陈婴。以自定东阳为将,属楚项梁,为楚柱国。四岁,项羽死,属汉,定豫章、浙江,都渐,定自为王壮息,侯,六百户。复相楚元王十二年。十二月甲申封,十八年薨。高后五年,共侯禄嗣,十八年薨。孝文三年,侯午嗣,尚馆陶公主,四十八年薨。元光六年,侯季须嗣。十三年,元鼎元年,坐母公主卒未除服奸,兄弟争财,当死,自杀。 《世说新语·贤媛》:陈婴者,东阳人。少修德行,著称乡党。秦末大乱,东阳人欲奉婴为主,母曰:「不可。自我为汝家妇,少见贫贱,一旦富贵,不祥。不如以兵属人,事成,少受其利;不成,祸有所归。」 汉堂邑侯陈婴世系1、陈婴(?——前183),秦末东阳令,时人尊称为东阳老者,秦末农民起义时,被东阳少年小伙们推首举事,以自定东阳,为将①。属项梁后为楚柱国。四年,项羽死,属汉,定豫章、浙江,都浙②,定自为王壮息。汉高祖六年十二月甲申封堂邑③侯,赐邑六百户。复相楚元王刘交十二年。立18年薨,谥安侯。 注①:《史记》与《汉书》皆载,其母说陈婴祖先无有贵者而不敢为王,认为封侯足矣,故带兵马属楚项梁,可见陈婴并非齐王建之孙,并非陈轸(齐王建第三子田轸复陈姓)之子,并非陈馀之父,因轸、婴、馀都是同时期即秦末汉初人士,不可能为子孙三代。 注②:浙,在丹阳黝县;既定诸地,时又有壮息者,称僭王,婴复计平也。 注③:堂邑县属临淮郡。 2、婴之子禄高后五年嗣堂邑侯,18年薨,谥共(恭)侯。 3、禄之子午孝文三年嗣堂邑侯,同年尚馆陶公主(即孝文窦皇后所生长公主刘嫖),立48年至元光六年薨,谥夷侯。 4、午之子女4-1、午之长子须(季须),元光六年嗣堂邑侯,立13年至元鼎元年,因淫乱且与兄弟争财犯死罪,自杀,堂邑侯爵位自此国除。 班固《汉书·外戚传》:须坐淫乱,兄弟争财,当死,自杀,国除。 4-2、午之女孝武陈皇后。杂史杂传类志怪小说《汉武故事》称其小名为阿娇,后世习惯以“陈阿娇”称之,后因骄横无子与挟妇人媚道行巫蛊被废黜至长门宫。 司马迁《史记·外戚世家》:上之得为嗣,大长公主有力焉,以故陈皇后骄贵。闻卫子夫大幸,恚,几死者数矣。上愈怒。陈皇后挟妇人媚道,其事颇觉,于是废陈皇后,而立卫子夫为皇后。班固《汉书·外戚传》:皇后失序,惑于巫祝,不可以承天命。其上玺绶,罢退居长门宫。 4-3、午之次子蟜(音同娇),孝景中五年,以长公主嫖子封隆虑侯,尚隆虑公主。户四千一百二十六,立29年,元鼎元年,陈蟜因在母亲馆陶长公主薨丧期内犯“禽兽行(乱伦)”之罪,当死,自杀,隆虑侯国除。 《史记·惠景间侯者表》:元鼎元年,侯蟜坐母长公主薨未除服,奸,禽兽行,当死,自杀,国除。 5、蟜之子昭平君娶武帝之女夷安公主。昭平君之母隆虑公主病危时,进献黄金千斤、钱千万,请求预先为儿子昭平君赎一次死罪。隆虑公主去世后,昭平君日益骄纵,竟在喝醉酒之后将公主的保姆杀死,武帝念及他是自己亲妹独子,悲痛难忍,但最终还是决定下令处死昭平君,以正法纪。 班固《汉书·东方朔传》:隆虑公主子昭平君尚帝女夷安公主,隆虑主病困,以金千斤钱千万为昭平君豫赎死罪,上许之。隆虑主卒,昭平君日骄,醉杀主傅,狱系内官。以公主子,廷尉上请请论。左右人人为言:「前又入赎,陛下许之。」上曰:「吾弟老有是一子,死以属我。」於是为之垂涕叹息,良久曰:「法令者,先帝所造也,用弟故而诬先帝之法,吾何面目入高庙乎!又下负万民。」乃可其奏,哀不能自止,左右尽悲。 6、婴之六世孙尊汉宣帝元康四年即公元前62年,时为霸陵公士,被诏复家,御赐黄金二十斤,令奉祭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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