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清真学社 |
释义 | 中国现代伊斯兰教民间文化团体。1917年由京师公立第一两等小学堂学生张德明等人发起组织,经京师警察厅批准立案后正式成立。其宗旨为“专在研究学术、阐明教理”。社址设在北京牛街礼拜寺。选社长1人,干事4人,设总部一处。据《社员规约》,其工作义务有:(1)对于教务之利弊,有以文字提倡之责,但不得攻击个人私德。(2)对于非回教人关于本教教理教务之误解及诋侮,有以文字驳正分辨之责,但不得涉及挑衅辞意。(3)对于同教人及非同教人宗教之疑问,有解释之责。(4)对于教理教法之争执,有引经据典以调解之责。一般每周集议一次,研讨学术,将研究所得公布于宗教界。无入社费,但社员有负担活动经费之义务,一切费用由社员平均负担。凡成年穆斯林,具有研究能力者,均可加入成为社员。1921年以后,因社员南北分散,社务乃陷停顿。该社为中国伊斯兰教现代史上早期学术团体之一,其主导思想和学风对以后的伊斯兰学术研究产生过一定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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