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青羊区档案局 |
释义 | 负 责 人:邱莉 职 务:局长 办公地址:江汉路222号 工作职能: 机构职能 青羊区档案局(馆)现有领导职数三个,局长(馆长)一人,副局长(副馆长)一人,纪检组长一人;内设机构为“两科一室”,即业务指导科、档案管理科和办公室。其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馆工作通则》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全区档案工作的规章草案;制定全区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及全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监督、检查档案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3、组织、指导全区档案宣传工作、档案管理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4、负责全区档案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档案工作人员队伍素质。 5、接收、征集、整理和集中统一管理区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区直属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和有关历史档案,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6、积极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 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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