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毗骞 |
释义 | 毗骞国 古代国名 历史记载《文献通考》毗骞国,梁时闻焉,在顿逊之外大海洲中,去扶南八千里。传其王身长丈二尺,头长三尺,自古来不死,莫知其年。其王神圣,知将来事,南方号曰长头王。国俗,有室居衣服,啖粳米。其人言语小异扶南国。不受估客,有往者亦杀而啖之,是以商旅不敢至。王常楼居,不血食,不事鬼神。其子孙生死如常人,惟王不死。又传扶南东界即涨海,海中有大洲,洲上有诸薄国,国东有马五洲。复东行涨海千馀里,有燃火洲,其上有树生火中,洲左近人剥取其皮,纺绩作布,极得数尺,以为手巾,与蕉麻无异而色微青黑;若小有垢污,则投火复更精洁。毗骞王亦能作天竺书,书可三千言,说其宿命所由,与佛经相似,并论善事。 《南史》《南史》卷七十八,毗骞国,俗有室屋、衣服,啖粳米。其人言语小异扶南。国内不受贾客,有往者杀而啖之,是以商旅不敢至。王常楼居,不血食,不事鬼神,其子孙生死如常人,惟王不死。扶南王数使与书相报答,常遗扶南王纯金五十人,食器形如圆盘,又如瓦瓯,名为多罗,受五升,又如碗者受一升。 《南史》中还提到一个叫做毗骞的小国家,“国法刑人,并于王前啖肉”,将犯人处死,要当面吃掉他的肉。这还不算,还要拿他的脑袋当酒壶用,“又取其骷髅破之以饮酒”。 《北史》北史记载有关于毗骞国王身高不不死的描述“毗骞国王头长三尺,至今不死” 《扶南记》毗骞国,国王身长三丈,颈长三尺,自古以来不死,知神圣未然之事。亦有子孙,子孙生死如常人,惟此王不死耳,号曰长颈王。食器皆纯金,金如此间之石,无央限也。不听妄取,有偷者知则杀食之。长颈王亦能作天竺书,自道宿命所经,与佛语相似。作书可三千言,皆道世事。其国法,有罪者共在王前食之,平常不啖人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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