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磐安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释义 | 主要职能1、负责对所属协会的领导管理。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和推动文艺工作者努力学习,深入生活,积极开展各种创作和理论艺术活动,交流经验,不断提高作品的思想和艺术水平。对各种优秀创作、表演、文学和其他成果给予奖励和表扬。 2、密切与省、市以及兄弟县(市)文艺界的广泛联系,交流经验,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3、沟通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同文艺界之间的民主协商渠道,并与政府文艺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及人民团体密切合作,共同繁荣和发展全县文化艺术事业。 4、维护宪法赋予文艺工作者和文艺团体的权益。在协会会员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5、受县委、县政府委托,对文学艺术组织的社会团体及文学艺术方面的名人、名著的研究性社会团体,进行资格审查、指导和监督。 6、创造条件兴办文化产业和福利事业,帮助协会改善文艺工作者的工作条件。 <!--end--> 地址磐安县安文镇龙山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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