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欧洲经济互助委员会 |
释义 | 欧洲经济互助委员会是欧洲曾经存在的另一个重要的政治经济组织。二战后,前苏联拒绝参加欧洲经济合作组织,而决心成立一个共产党国家自己的组织。1949年1月,经济互助委员会在莫斯科成立。成立之初,经互会并无一个完备的宪章,而只有一个公报发表,在近十年间,这个公报是阐明经互会目标的唯一文件。直到1959年,经互会宪章才通过,该宪章1960年4月13日生效。1962年和1974年对宪章进行了两次修改。经互会成立的公报指出该组织的目的是建立苏联和其他人民民主国家之间广泛的经济合作,但实际上建立之初该组织主要是一个政治组织。该组织的宗旨是促进成员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逐渐平均富裕程度,加速经济和技术的进步,稳步提高劳动生产力,促进工业化,加强经济合作,提高社会主义经济的联合。l971年,经互会制定了《经济一体化纲要》,1979年又制定了《长期合作纲要》,通过"经济一体化"、"生产专业化"等计划加强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合作。成员国最初有保加利亚、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波兰、罗马尼亚、苏联。1949年阿尔巴尼亚、1950年民主德国、1972年古巴、1978年越南、蒙古等也陆续加入了经互会。中国曾被接纳为观察员。由于东欧和苏联局势的巨变,1991年6月28日,经互会在布达佩斯举行了最后一次成员国大会,会议宣布经互会正式解散。</C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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