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陈汉光 |
释义 | 民国陆军少将陈汉光(1888~1943),字计达,广东防城人。陈济棠堂侄。广东护国军第二军讲武堂毕业。1918年加入肇军,历任排长、副连长。1923年任粤军第一师一旅上尉副官、参谋,西江督办公署警卫连长。1926年任国民革命军第四军十一师三十二团营长、团附。1928年任广东西区绥靖公署副官长,第八路军总部教导团长,广东宪兵司令部上校大队长。1931年任第一集团军警卫旅少将旅长,兼琼崖绥靖委员,南路绥靖司令。1932年任第三军独立一旅旅长。 1934年任“围剿”军南路军第一纵队警备旅长。1936年2月授陆军少将,任第六十六军一六○师师长。同年9月因病辞职返乡。 法学教授陈汉光教授,男,汉族。归国华侨,1932年7月生于泰国暖武里府,1944年在该府泰文小学毕业,在此期间自学中午,1947年2月回国求学,1957年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刑法专业研究生班,后分配来中南财法干部学校当教员。“文革”期间当过中学教师。1981年调来武汉大学环境法所至今。1993年退休后被聘至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继续从事环境保护法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先后培养了约35名硕士生,多次参加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的立法活动;在我国著名民法专家刘经旺教授的指导下,于1983年出版了我国第一本《环境保护法教程》(与彭守约合编,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该《教程》后来由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在法律出版社出版,并从第一版起“被列入国家教育委员会组织制订的高等学校文科教材编选计划”。现已出版至第五版,并被列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广为各地高等法学院校选用,影响较大。还参编了《环境法基础》、《环境法学》(第一版)等国家环境保护系统岗位培训、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统编教材;出版了《环境保护法中的行政处罚》、《公害民事纠纷的行政处理》等专著;参编了《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修订本)、《行政处罚实务手册》和《政法辞书》等工具书中的环境保护法学词条。曾任武汉大学(第一分部)侨联组织负责人、湖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三、四界常务委员会委员;现是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我国知名环境保护法学者、退休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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