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陈凤兰 |
释义 | 1. 陈凤兰 副主任 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陈凤兰 女,1948年1月出生,籍贯黑龙江省庆安县,中共党员,1975年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哲学系。 2. 陈凤兰 1955年5月生,中共党员,山西省灵丘县人。1987年9月至1988年2月在山西省委党校中青年领导干部培训九班学习。入学前任广灵县妇联主任;毕业后仍回原单位任职,1992年3月任雁北地区妇联副主任,1993年雁同地市合并后任大同市妇联副主度。所撰写的"如何引导农村妇女走向市场"的论文,获1994年全省"双学双比"征文活动一等奖。1988至1991年连续四年被县委评为优秀党员,1991年被省妇联评为优秀妇女干部,1992年获山西省"双学双比"同力杯奖。 3 .陈凤兰 女,1964年2月生,籍贯山东,大学,现为北京印刷学院外语系教师。 4.陈凤兰 女,焦作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 近年来,陈凤兰作为河南省公安机关第一位女治安支队长,团结带领治安支队“一班人”,与时俱进,奋勇争先,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和公安工作大局,以科学发展理念引领治安管理工作乘势前进,始终坚持以保障民生创建平安为目标,以深化治安基层基础建设为载体,以强化社会治安管控为重点,探索了一条全面持续协调发展的治安管理工作新路子,实现了焦作市治安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跨越式发展。焦作市派出所建设、城乡社区警务建设等多项业务工作全省领先,工作经验多次被公安部、省公安厅推广,铸就了连续7年“全省治安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金字招牌,锻造了“焦作治安”品牌。治安支队先后两次被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相关业务工作先后7次被授予全国先进荣誉称号、35次被授予全省先进荣誉称号。支队民警先后有2人荣记个人一等功,7人次荣记个人二等功,39人次荣记个人三等功,42人次被评为省级以上先进个人。2008年9月1日,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亲自签署命令,为焦作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荣记集体一等功。这是目前河南省治安部门成建制单位首个获得的全国公安机关设立的最高集体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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