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晨的恋歌 |
释义 | 作者简介王蓉芷(蓉子),1928- ,1955年与诗人罗门结婚,并参加“蓝星”诗社,主持后期《蓝星诗页》及《蓝星一九六四》的编辑工作。其出版诗集有: 《青鸟集》 (1963年)、《七月的南方》 (1961年)、 《蓉子诗抄》 (1965年)、 《童话城》 (儿童诗,1967年)、 《维纳丽莎组曲》 (1969年)、《横笛与竖琴的晌午》(1974年)、 《天堂鸟》 (1977年)、 《蓉子自选集》(1978年)、 《雪是我的童年》 (1979年)等。 晨的恋歌蓉子 不知道夜莺何事收敛起它的歌声, 晨星何时退隐—— 你轻捷的脚步为何不系带铜铃? 好将我早早从沉睡中唤醒! 让朝风吹去我浓浓的睡意, 用我生命的玉杯, 祝饮尽早晨的甜美。 早晨的空间是宽阔而无阻滞的, 紧随着它欢欣与骄傲的步屉, 我要挽起蔑筐, 将大地的彩虹收集! 啊!你轻捷的脚步为何不系带铜铃, 直等我自己从沉睡中醒来, 晨光已扫尽山岭。 猛记起你有千百种美丽, 想仔细看一看你的容额, ——日已近午 何处再追寻你的踪影! 赏析 台湾当代诗人蓉子的诗《晨的恋歌》,既是一首恋歌,更是一首赞歌,并且让人在眷恋、赞美中得到青春的醒悟。当然,这里的恋歌,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爱情诗,而是对甜美早晨的眷恋,而且这个“早晨”既指时令上的早晨,更是暗喻人生的早晨——青春年华。诗歌开头诗人并没有直接去赞美早晨,讴歌早晨,而是宕开一笔,通过埋怨夜莺为何不用它动人的歌喉挽留晨星的退隐,并埋怨早晨的脚步为何不让有声的铜铃把自己从酣梦中吵醒,以致使自己失去了领略早晨,享受早晨的最好时机。这赞美的口吻,实际上要表现的是诗人对早晨的热恋与眷念。 读后小练题目:1.在诗歌开头,诗人埋怨"夜莺",早晨的"脚步",实际上要表达什么? 2."早晨"除了指时令上早晨外,在这儿还暗喻什么? 3."扫尽"两字包含着诗人怎样的心情? 4.没有最后一节也是完整的,诗人为什么要加上这一节? 5.朦胧诗的特点以及代表诗人? 答案:1.表达对晨景的喜爱之情 2.暗喻人懵懂的童年时代 3.惋惜,美景已逝 4.最后一节是对诗歌的升华,单论前几节,可以看作是对晨光的喜爱和惋惜,但是最后一节就点明了作者的意图,即为懵懂童年的逝去感到些许的遗憾。日已近午,也点出了作者现在的情况。 5.朦胧诗又称新诗潮诗歌,多用总体象征手法,具有不透明性和多义性。一般认为,朦胧诗是自1978年北岛等主编的《今天》杂志开始的。当时活跃于《今天》杂志的诗人包括后来大名鼎鼎的舒婷、顾城、杨炼、江河、梁小斌、芒克等。他们在诗作中以现实意识思考人的本质,肯定人的自我价值和尊严,注重创作主体内心情感的抒发,在艺术上大量运用隐喻、暗示、通感等手法,丰富了诗的内涵,增强了诗歌的想象空间他们受西方现代主义诗歌影响,借鉴一些西方现代派的表现手法,表达自己的感受、情绪与思考。他们所创作出来的诗歌,与当时诗坛盛行的现实主义或浪漫主义诗歌风格呈现截然不同的面貌。这些诗歌后来被统称为“朦胧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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