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孟州市人事局 |
释义 | 孟州市人事局是主管全市人事人才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列市委机构序列,与人事局合署办公。 主要职能(一)拟定实施全市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拟定落实人事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受理人事争议案件; (二)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一般干部(不含党群系统)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实施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四)拟定实施全市人才资源开发规划,负责人才引进、人才流动、人事代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人才市场综合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六)实施国家、省、焦作市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 (七)贯彻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省及焦作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制定安置、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指导协调全市人事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国外人才智力的引进利用工作; (九)负责全市公务员培训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十)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有关事宜; (十一)负责全市政府系统人事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 机构编制(一)研究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意见;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审核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和乡镇办事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乡镇办事处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工作; (三)协调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级党政部门与乡镇办事处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审核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以及市政府派出机构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各乡镇办事处党政工作部门的设置、人员编制和乡镇办事处机关的编制总额; (五)审核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六)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指导协调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和市直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指导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七)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八)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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