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孟州市城管局 |
释义 | 1、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方面的规定、办法和规章,提供参考意见。 2、负责宣传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城建监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3、制定城建监察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协调与各个城市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 4、负责队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房地产,城市规划等行业进行监察和监管。 5、负责制定城建监察人员责任岗位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制定培训计划并进行培训。 6、监管监察“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和责任部门对“三包”工作的落实情况。 7、负责有关城建管理纠纷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解决,处理有关城建管理方面的市民投诉和来信来访。 8、执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城市建设工程保障任务。 9、执行主管部门交办的城市市容治理任务和其它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工作。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公文处理、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和签发;公文的签收、登记、分发和传递;公文的拟办、批办、催办和查办;公文的传阅、承办;公文的印制、校对和用印;公文的利用、清退;公文的立卷、归档和销毁。 2、负责草拟重要文稿和文字综合工作。主要包括:撰写支队年度工作计划、近期工作安排、年度工作总结等重要文稿。适时编写城建监察简报、专项整顿工作简报和支队大事记及其他文字材料。 3、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工作。按领导有关指示,支队各科室、各大队协办意见,与横向相关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建立工作上的联系,进行公务活动,并搞好外来访客的接待工作,公务活动接待工作要报请支队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4、负责支队长办公会等会议的组织、协调,会议议题的收集与拟定以及会议记录、记要的整理、编写工作。遇重大问题需要召开紧急会议的,由办公室报请支队长批准,取得批准后,召集有关人员召开支队长办公会。 5、负责支队的印信管理及档案、文件的管理工作。 6、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支队发展党员工作,党员教育管理、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编报党内各类统计报表。 7、负责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及职工队伍建设。 8、负责支队工会、妇女、共青团建设及日常活动。 9、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根据支队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分别制定各个时期的宣传报导计划,组织宣传人员,全面实施宣传工作。 后勤科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根据省、市统一的财经标准和规定,合理使用资金,节约开支,保障经费供给。 2、负责落实各项资金计划,编报各项经费预算;办理经费清领、支付、清理和结算;审核经费开支凭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防止贪污浪费。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保管员设固定资产数量账,内勤设固定资产明细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种手续。 4、负责罚没款票据清领、发放、核销,设立台账,由专人负责。在工作中所收的罚没款及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交,不截留、不挪用、不拖延,并建立登记制度。 5、负责购置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负责油票的购置保管、结算及车辆用油核算(专人负责,建立登记制度)。 6、负责机动车辆维修及结算工作。专人负责、定点维修、费用包干、建册立账、定期公布。 7、负责通讯器材维修及管理。专人负责、定期审验、定点维修、登记在册。 8、负责支队劳动工资及人事工作。 9、搜集整理财务工作资料,总结财务工作经验。 10、做好本科室计划生育工作和安全防事故工作。 11、完成支队交办的其它任务。 目标监察科职责 1、负责组织支队、支队各部门工作目标的制定和签订工作,研究制定支队管理工作方案。 2、负责制定、落实支队管理考核细则,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督促纠正,实施奖惩。 3、负责对重要任务、重大活动、重要工作勤务部署,任务落实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负责支队督察工作,纠正队员队容风纪。 5、适时组织市容管理状况的调查、收集、分析,提出改进路段管理工作的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6、完成支队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法制室职责 1、负责城建支队执法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和支队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2、确定城建支队执法范围内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方法、步骤,确定执法重点分工范围,明确执法责任人员,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提出预防措施。 3、负责支队人员城建法律、法规的培训及业务管理技能的学习、教育工作。 4、负责执法文书的发放、审验、回收和建档、归档工作。 5、负责做好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预防和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对违法事件进行调查认定,及时将发现的错案报告支队领导,并对执法错案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6、负责支队执法行为规范和执法质量标准的制定和落实。 7、负责对群众反映的执法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8、做好本科室计划生育工作和安全防事故工作。 9、完成支队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保卫科职责 1、保卫科在办公室指导下进行工作。 2、加强对安全防范工作的宣传,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3、坚持24小时巡逻值班,加强支队院内和办公楼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院内的花草树木及设施的完好。 4、加强支队办公楼前后院、地下室车库各种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5、加强支队院内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持整洁干净。 6、协调市综治委督察小组做好综合治理工作。 7、做好本科室计划生育工作和安全防事故工作。 8、完成支队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作职责 一、依据国家、省、市关于城市建设管理监察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建设监察工作。 二、负责对本辖区内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房产等行业监察业务进行指导和监察。 三、对辖区群众进行城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家喻户晓,积极参与管理,自觉维护遵守城管法律、法规。 四、负责大队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抓好队伍建设。 五、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进行监察,对辖区内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占道经营、露天烧烤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清理和整治。 六、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 七、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和安全防事故工作。 八、完成支队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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