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蒙城县林业局 |
释义 | 蒙城县林业局机构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拟定全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二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国土绿化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执行省下达的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做好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及林地、林权管理。 三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展利用;负责全县猎枪弹具的管理并监督狩猎情况;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公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果树生产和全县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及检疫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科技工作;负责组织有关林业项目的申报、建设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及基层林业站建设和管理。 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局长鹿森同志:主持林业局全面工作,并直接分管党建、组织、人事、工会、计划生育、财务和林业基金站工作。副局长戴中亮同志:协助分管招商引资、营林站、森防检疫站和苗圃工作。 副局长陈其秀同志:协助分管林政管理站、森林派出所和果树站工作。 纪检组长郭云鹏同志: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分管党风政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纠风治乱、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局办公室工作。 党组成员范群同志:协助分管宣传、文明创建和老干部工作。 内设机构职能⒈营林站: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开展林业技术推广;负责营造林的核查验收工作。⒉森防检疫站:组织开展有害生物防治预测预报和防治,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新技术、新药剂药械的引进、试验、示范和应用;开展森林植物的产地检疫和调动检疫;组织、指导、协调重大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的治理工作。 ⒊林政管理站: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清查(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价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执行省下达的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做好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及林地、林权管理。 ⒋森林派出所: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展利用;负责全县猎枪弹具的管理并监督狩猎情况;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依法进行涉林案件的查处。 ⒌林业基金站:负责育林基金征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 ⒍局人秘股:负责人事、档案、工资和文秘工作。 ⒎局办公室:负责接听电话、财务报账、票据管理和接待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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