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美术工作者宣言 |
释义 | 1949年5月28日,在国统区进步美术运动的中心与最前沿的上海,刘开渠、杨可扬、野夫、朱宣咸、张乐平、庞薰琹、赵延年等国统区进步美术的先驱代表以上海为中心的国统区进步美术力量签署了迎接解放的“美术工作者宣言”,签署后的第二天,即1949年5月29日,该宣言在上海《大公报》发表,提出国统区美术工作者决心“为人民服务,依照新民主主义所指示的目标,创造人民的新美术”,该“美术工作者宣言”的签署和发表标志着国统区美术史和上海近代美术史从此翻开了崭新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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