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潘兆銮 |
释义 | § 简介 潘兆銮烈士 早年民主革命时期,1919年从日本回国后,受到了“五·四”爱国运动的影响,在广州参加社会主义研究小组,接触到中国社会的实际,开始立志改造中国社会。1920年在广州铁路南站为司磅员,后来调到事务处当文书,积极投身工人运动。1923年2月以粤汉铁路工会代表身份前往河南郑州参加京汉铁路工会成立大会。1924年初被选为粤汉铁路总工会执行委员兼总秘书。 § 革命史 大革命时期,1924年国共合作之后,根据党的决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了国民党。受中共党组织的委派,担任广州西关工代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国民党广州市10区党部委员兼区分部书记长。1925年调到国民党中央组织部当干事。不久又调到国民党广东省党部任组织部干事,并被任命为国民党广东省党部南路特别委员会(筹备)主席,前往南路开展工作。同年10月,国民党广东省南路特别委员会成立并担任主席。1926年秋调回广州,担任国民党广州市党部秘书。1927年4月,广东国民党发动反革命政变,根据党的指示,转移澳门,联络从广州撤退来港澳的同志。并先后担任中共南方局军事委员会和肃反委员会秘书,并主办党的机关报《南风》,撰写文章,揭露敌人罪行,号召人民起来斗争。广州起义前夕,负责筹集物资弹药款项的后勤工作。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广州起义失败后,1928年东渡日本,与中共东京总支部取得联系,后来被派到横滨秘密成立了中共横滨支部,并担任支部书记。1929年底从日本回到中山县三乡平岚小学,以教师身份为掩护,秘密进行革命活动。1930年夏去香港向组织汇报工作。被坏人发觉,跟踪到中山县向敌人告密,被国民党反动派逮捕,关押在石岐监狱,后转移到广州市仓边监狱。在狱中继续领导难友们与敌人作斗争。国民党反动派见其英勇不屈,终于下了毒手,判处他死刑。1932年3月,在广州红花岗壮烈牺牲,时年24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将烈士的遗骸迁葬于广州市银河公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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