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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释义

机构概况

“中心”机构设置: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是梅州市政府为方便企业和市民办事而设立的政府集中服务场所,由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管理。 目前,共有53个单位(企业)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其中,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驻的单位有41个,设立业务受理窗口有6个,公共服务单位6个;进驻工作人员150多名;进驻受理(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共257项。中心采用敞开式对外服务,各层均设有宽敞的办事等侯区,并提供问询导台、查询公用电脑、饮水设备等设施,为市民和企业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的办事环境。

“中心”的服务宗旨:“便民、高效、廉洁、规范”。

“中心”的工作目标:办事便捷、服务优质、作风务实、行为规范、群众满意。

“中心”的运作机制:一门受理制、充分授权制、限时办结制、统一收费制、行政受理专用章制、并联审批制、效能监察制。

“中心”的行为准则:依法办事、公平公正、规范运作、勤政惠民、文明服务、廉洁奉公、遵章守纪、严于律己。

工作职责

根据《关于同意设立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批复》(梅市机编﹝2010﹞75号),中心管理办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行政审批和相关配套服务的单位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并提供综合服务;

二、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运行的日常管理,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三、指导、协调和监督市行政服务中心之外的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各类专门服务大厅和各县(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

四、负责对进驻单位派驻工作人员的评比与年度考核工作,结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活动,向进驻单位通报派驻工作人员履职及考评情况;

五、会同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涉及行政审批的投诉,依法依规处理相关问题;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归市政府直接管理。核定编制15名,内设三个职能科室,人员经费由财政核拨。

政秘科

负责文字资料、文档管理、会议组织、人事、财务工作;负责中心办公大楼的保卫、保洁和管理办公室的行政后勤等工作。

管理科

负责协调进驻中心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落实办事承诺制度;负责电子政务、公众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协调中心之外的政府职能部门服务大厅(办事中心)和县(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协调和督办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中涉及多个部门或跨部门的联合审批等事项。

督查科

会同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涉及行政审批的投诉,依法依规处理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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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5: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