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玛丽·莱蓓 |
释义 | 玛丽·莱蓓(Mary Reibey 1777-1855)一七七七年五月十二日出生在英国的兰开夏郡。她年纪很小父母就双双去世,负责抚养她的奶奶把她送到了富人家去当佣人。玛丽·莱蓓从富人家中逃走,开始了自己的流浪生活。一七九一年,她被警察以盗窃罪逮捕,法庭认定她偷马有罪,判处她流放七年。第二年,她被押解上运送流放犯人的船,飘洋过海抵达了澳大利亚的新南威尔士州。 一七九四年九月,十七岁的玛丽与一名低级军官汤马斯·莱蓓结婚。婚后他们在政府授予的土地上开荒种地,后来又开始在霍克斯布里河上经营船运业务。他们夫妇的生意越做越大,除了购买更多的农场之外,他们还经营煤炭、木材以及皮货买卖。他们的生意一直扩展到了塔斯马尼亚以及太平洋群岛。从一八零九年开始,他们的生意又扩展到了中国和印度。 一八一一年四月,玛丽的丈夫汤马斯不幸病逝。玛丽承担起了抚养七个子女和全部商业经营活动的责任。她虽然在那时已经成为澳大利亚著名的富商,但她仍然努力继续扩展她家族的生意。一八一二年,她在悉尼市中心的乔治大街开设了新的仓库。一八一七年,她的船运公司购买了一批新船,再次扩大了经营。到了一八二八年她逐渐淡出商业经营活动时,她已经在悉尼和澳大利亚各地拥有了可观的资产。 玛丽·莱蓓在商业经营的同时还参与了大量的慈善工作以及教会和学校的教育工作。这使她赢得了悉尼人的尊敬。一八二五年,她被任命为悉尼一家私立学校的董事。不幸的是,她的七个孩子中有五个都在她之前离开人世,这给她精神上带来了不小的打击。一八五五年,她因病去世,享年七十八岁。 玛丽·莱蓓以她贯彻一生的鲜明性格和坚强的信念使她成为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殖民地时代最成功的一名女企业家。澳大利亚发行的二十元钞票上印制了她的画像,表明澳大利亚人民没有忘记她在澳大利亚形成一个国家的历史上所作出的贡献。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