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罗乐民爵士 |
释义 | 简介罗乐民爵士,KCMG,OBE(Sir Hugh Selby Norman-Walker,1916年12月17日-1985年8月28日),英国殖民地官员,1965年至1966年任贝专纳兰保护领女皇陛下专员、1967年至1969年任塞舌尔群岛总督及三军总司令兼英属印度洋领地专员、以及由1969年至1973年任香港辅政司兼行政及立法两局当然官守议员。 罗乐民在1938年至1948年间任职于英属印度政府,1949年加入殖民地部后,先后在非洲尼亚萨兰出任政务主任和助理秘书长等职,1953年一度获借调到罗德西亚与尼亚萨兰联邦内阁。他在1954年重返尼亚萨兰任发展司,此后历任副财政司和库务司。尼亚萨兰在1964年独立为马拉维后,他继续留在政府供职至1965年为止。罗乐民在1965年调往南非以北的贝专纳兰保护领出任女皇陛下专员,1966年元旦获封爵士,同年9月见证当地独立为博茨瓦纳。罗乐民在翌年再转往塞舌尔群岛出任总督兼三军总司令,未几于1969年就任香港辅政司,接替出任西太平洋高级专员的祈济时爵士,任内一度有传言指他会接替戴麟趾爵士出任港督,但港督一位最后由外交官麦理浩爵士出任。 罗乐民爵士在1973年卸任香港辅政司后,原本会调任马恩岛总督,但他不会携眷上任的消息传至马恩岛后,引起当地强烈反响,几经争持,事件最后以罗乐民放弃任命告终,此后罗乐民退出地方服务,不再获任何相关任命。晚年的罗乐民返回英格兰定居,曾在1976年担任怀特岛郡级架构计划小组主席。 生平早年生涯罗乐民在1916年12月17日生于英国伦敦,父亲J·N·诺曼-沃克上校,CIE(Colonel J N Norman-Walker)在印度陆军军医机构任职。]罗乐民早年先后入读位于伊斯特本的圣居普良学校(St Cyprian's School),以及位于多实郡的舍伯恩学校(Sherborne School)。虽然在英格兰生活,但罗乐民的父母都在印度服务,因此少时有不少机会前往印度探亲,对当地具一定认识。中学毕业后,罗乐民考入剑桥大学基督圣体学院,是校内体育队成员,后来获得文学硕士学位毕业。 殖民地生涯在1938年,罗乐民前赴印度加入担任公务员,前后11年,曾从事不同的文官职务。印度在1947年独立后,罗乐民于1948年离开印度,并一度从事外交和工业业务。在1949年,罗乐民加入殖民地部,获派往非洲的尼亚萨兰(今马拉维)出任政务主任,1953年获擢升为助理秘书长。同年8月,英政府改组当地殖民地,将南罗德西亚、北罗德西亚和尼亚萨兰合并成为罗德西亚与尼亚萨兰联邦后,罗乐民一度被借调往联邦内阁办公室供职,协调内阁运作。 在1954年,罗乐民调返尼亚萨兰出任发展司,任内曾署理财政司一职,1960年出任副财政司,1961年获OBE勋衔,同年改任库务司。尼亚萨兰在1964年独立和改名马拉维后,罗乐民留任库务司,并获CMG勋衔,至1965年才正式卸任。随后,罗乐民在1965年6月获派往贝专纳兰保护领(Bechuanaland Protectorate,今博茨瓦纳)出任当地最后一任女皇陛下专员。在他上任以前,当地已率先于1965年2月将保护领首都由南非境内的梅富根迁往保护领境内的嘉柏隆里,另外又于1965年3月实施自治,为独立作好准备。至于罗乐民上任专员后不久,先在1966年元旦获得KCMG勋衔,成为爵士,继而在1966年9月30日见证贝专纳兰保护领独立成为博茨瓦纳。 博茨瓦纳独立后,罗乐民在1967年2月获英廷任命,调往东非印度洋,接替牛津及阿斯奎斯勋爵(Lord Oxford and Asquith)出任塞舌尔群岛总督兼三军总司令,同时兼任行政、立法两局主席和英属印度洋领地专员。当时塞舌尔遇上经济不景,罗乐民为振兴经济而支持落实兴建塞舌尔国际机场的计划。工程历时多时,至1972年由英女皇伊利沙伯二世主持揭幕,成为塞舌尔国内最主要的机场。此外,罗乐民又推动当地的政治改革,1967年12月进一步开放立法议会选举,落实普选,为当地1970年实施自治作准备。 香港辅政司就任背景 罗乐民在任塞舌尔总督仅一年多,旋即在1969年3月29日乘飞机由伦敦抵达香港出任辅政司,接替调任西太平洋高级专员的祈济时爵士。罗乐民长期关注非洲事务,未曾在东亚服务。出任辅政司前,只曾试过因事路经九龙,且未曾踏足香港岛,对香港认识有限。当时舆论、以致港府内部高层担心罗乐民缺乏相关经验,将难胜任辅政司一职,其中市政局议员杜叶锡恩更谓辅政司应由本地华人出任。不过亦有舆论指出,英政府由塞舌尔调任香港辅政司,反映香港缺乏合适人选,而罗乐民本人则表示自己在非洲任职多年,行政经验丰富,会尽力接受挑战,并承诺与香港市民建立良好友谊。 在任期间,罗乐民主要关注香港各项社会民生事务,另外又特别留意工商发展,在1970年与周锡年爵士率贸易发展局代表团,代表香港参与日本大阪的世界博览会。在1971年10月,他亦主持招待访港七日的安妮公主。罗乐民也是行政局和立法局的当然官守议员,多次在港督离港期间署任港督一职。 文凭教师薪酬运动 罗乐民任内还面对由教师发起的文凭教师薪酬运动,在1970年,港府宣布委任一个薪俸调查委员会(简称薪委会),负责检讨公务员薪级架构和薪俸制度,该委员会由英国前首席公务员事务专员马立本爵士(Sir George Mallaby)出任主席,成员则包括罗桂祥和李福和等人,[15]并由刚退休的外交部助理次官莫勤(James C. Morgan)担任委员会顾问,专门负责检讨政务主任及其他专业职系的薪级架构。[16]薪委会本订于1971年3月开始运作,同年8月前向港府提交报告,但港府未及薪委会召开,便在1971年2月24日率先宣布调整教师和护士的薪级制度。[17][18]其中,新入职文凭教师的起薪点遭到调低,以最初级的三级文凭教师为例,其起薪点由原来的1,044港元大幅降至889港元,而原来的薪级架构也有不少变动。[19][17]由于在职文凭教师可继续沿用旧薪级制度,所以他们在初期多持观望态度;[20][19]相反,罗富国、葛量洪和柏立基三家教育学院的学生会却对港府造法深表不满,批评减薪有辱教师尊严,而且造成“同工不同酬”,分化在职和新入职的文凭教师。[19]三家教育学院的学生会除了先后发动学生静坐和罢课等抗议行动外,又联同公务员团体与港府展开谈判,但谈判一直处于胶着状态。[19][21][22] 在1971年8月,薪委会向外界发表报告书,但由于公务员团体方面仍与政府商讨文凭教师与护士的薪级架构,故报告未有对文凭教师和护士提出建议,惹来舆论批评。[23][24][25]未几,消息传出护士方面与政府达成共识,[26][27]而文凭教师起薪点虽获调升至1,175港元,但顶薪点却被调低,加上政府有意取消过往文凭教师薪酬与护士挂勾的造法、以及将他们的薪级独立于公务员的总薪级表,导致在职文凭教师也起而加入反对的行列。[20][19]当时,文凭教师主要任教津贴小学和补助小学,也有小部份任教政府官立小学,他们为了保障自身利益而纷纷筹组类似工会的大小团体,并共同成立香港教育团体联合秘书处,加入公务员团体与政府的谈判。[20][19][28]在1972年7月,筹备当中的教育专业人员协会(简称教协)和官校非学位教师职工会等13个教育人员团体在中环发起游行,反对新的薪级架构,但罗乐民仍然不为所动,而双方谈判更在同年8月正式宣告破裂。[29][30] 港府与文凭教师谈判期间,麦理浩爵士已在1971年11月接替戴麟趾爵士就任港督,而谈判在1972年8月宣告破裂后,得到麦理浩的同意下,罗乐民宣布为以示公正,决定重新委任属于薪委会成员的莫勤、罗桂祥及李福和三名独立人士,再召开一个名为“莫勤工作小组”(Morgan Working Group)的薪俸调查委员会工作小组,专门研究文凭教师的问题。[31][32]工作小组在1972年11月初召开,同年12月将工作小组报告提交港督省览,并在1973年2月14日向外公布。[33][32]然而,工作小组报告的建议与港府提出的方案差别不大,令文凭教师感到失望,[30]根据工作小组报告的建议,符合资格的新入职文凭教师起薪点为1,175港元,在任教首八年间逐步达至顶薪点的1,750港元,领取顶薪满五年后,可选择获得特别增薪点的1,825港元、三年后直接跳至1,900港元,任教多三年后再直接跳至最终顶薪点的1,975港元。[34][35]相反,文凭教师除要求起薪点增至1,250港元外,又争取在任教首10年内将薪点逐步升至1,950港元,这两点均与工作小组的建议有很大出入。[34][35] 莫勤工作小组报告向外公布后,华员会和香港教育团体联合秘书处先后在1973年2月21日和2月25日召开文凭教师大会,均以大比数投票通过策动教师罢工,以表达文凭教师对港府的不满,[30]其中,联合秘书处更订在4月4日儿童节、4月13日黑色星期五和5月4日五四运动纪念日发动三轮罢工,务求迫使港府让步。[28]港府当时对教师计划罢工大为紧张,在3月29日,罗乐民在立法局内提出妥协方案,提出以“莫勤工作小组”的建议为基础,分别将特别增薪点上调为1,850港元、1,950港元和2,050港元,但入职起薪点和薪点跳升所需的年期却维持不变,结果方案不为文凭教师所接受。[35][34] 此后,文凭教师如期在4月4日和4月13日发动首两轮罢工,在第二轮罢工当中,全港更有超过百分之80的小学响应,港府承受的舆论压力也越来越重。[20][28]由于第三轮罢工的举行日期正好是小学升中试的日子,如果升中试因文凭教师罢工而取消或延期,将对全港约10万名应考升中试的学生构成严重影响。[19]麦理浩为免事情恶化,于是派出时任新闻司姬达与代表文凭教师的教协核心成员司徒华私下磋商,而天主教香港教区主教徐诚斌、圣公会港澳教区主教白约翰会督及中华基督教会香港区会总干事汪彼得也介入其中参与调停。[36][19]几经磋商,港府最终决定让步,在各方共识之下,港府应要求将文凭教师起薪点增至1,250港元,而且缩短至七年内逐步跳升至顶薪点的1,750港元。领取顶薪满三年后,文凭教师可立即跳至特别增薪点的1,850港元、两年后再跳至1,950港元、再多两年后可直接跳至最终顶薪点的2,050港元。[19]新的方案比港府之前所有方案都要优厚,因而获得绝大部份文凭教师的正面回应,从而避免第三轮罢工的举行。[19][28]罢工平息后,麦理浩在1973年5月初宣布再委任工商界人士安子介、圣保罗男女中学校长罗怡基博士(Dr. B. M. Kotewall)和徐诚斌主教调查事件争端,作出补救,而13个教育团体也于5月底举行投票,通过新的方案,持续26个月的文凭教师薪酬运动才告化解。 卸任返国 罗乐民以总督身份委身来港出任辅政司,曾引起香港舆论多番揣测,认为英政府已向罗乐民许下承诺,让他待港督戴麟趾爵士任满后出任港督,但这个消息没有获得罗乐民亲自证实。[38]及至1971年,英政府公布外交官出身的麦理浩爵士将接任港督后,罗乐民继任港督的传闻才得以平息。可是,麦理浩上任后一方面锐意革新,推行大量改革,与部份传统殖民地官员如陆鼎堂等人的作风不合,传媒也多番传出罗乐民卸任的传闻。在1972年初,坊间传出罗乐民将于1973年初退休,至同年7月,港府才证实罗乐民获英政府延任到1973年年底。[39]在1973年5月,英政府再宣布罗乐民会调任马恩岛总督。[40] 由于香港的海外公务员可享免费船票返回英国的福利,所以行将卸任的罗乐民也不例外,选择乘船返英。可是,罗乐民在1973年9月30日正式卸任时,香港水域正好没有邮轮停泊,结果罗乐民被迫乘坐货柜轮离港。[41]在两局议员和高级官员欢送下,罗乐民当日先从金钟添马舰出发,乘慕莲夫人号往九龙,然后改乘专车到葵涌货柜码头登船离开。[42] 晚年生涯罗乐民晚年定居英格兰威尔特郡法尔利(Farley),过著平静的退休生活。[2]在1976年,罗乐民再获政府委任为怀特岛郡级架构计划(Isle of Wight County Structure Plan)小组主席,参与对怀特岛的行政架构作出检讨。[46]在此以前,怀特岛原本在1974年计划根据《1972年地方政府法案》合并入汉普郡内,但在居民反对下而告吹。罗乐民领导的小组未有取得特别成果,怀特岛要到1995年才正式取得单一管理区地位。 罗乐民在1985年8月28日卒于威尔特郡家中,终年68岁。[47]港府对罗乐民的逝世深表哀悼,时任布政司钟逸杰爵士形容罗乐民为人“智睿可靠”,“为共事者留下美好回忆”。[48]时任首席按察司罗弼时爵士则表示罗乐民是他认识32年的好友,也是“心目中的智者”。他评价罗乐民凭借丰富的经验,令香港等地“受益匪浅”,对他非常怀念。[48] 家庭罗乐民在1948年娶珍妮特·鲍多克(Janet Baldock)为妻,两人无子无女。[2]罗乐民的兴趣是驾驶游艇、射击和桥牌,生前为东印度会会员。 荣誉殊勋O.B.E.(1961年新年荣誉名单[49]) C.M.G.(1964年英女皇寿辰荣誉名单[50]) K.C.M.G.(1966年新年荣誉名单[51]) J.P.(香港官守,1969年6月) 头衔OBE(1961年12月27日-1964年6月5日) CMG,OBE(1964年6月5日-1966年12月31日) KCMG,OBE(1966年12月31日-1967年) KCMG,KStJ,OBE(1967年-1969年6月) KCMG,KStJ,OBE,JP(1969年6月-1973年9月) KCMG,KStJ,OBE(1973年9月-1985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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