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略式婚 |
释义 | 名词解释古罗马法上关于婚姻关系的术语.略式婚又称无夫权婚,在罗马帝国时期广为流行,婚姻的目的不以家族利益为基础,完全改为以夫妻本人利益为前提,婚姻的条件是双方同意,不拘泥于任何方式和礼仪。在夫妻关系上,夫对妻无“夫权”,妻子没有服从丈夫的义务,夫妻之间形式上处于“同等地位”. 与之相对的正式婚正式婚又称有夫权婚,是按照市民法的规定而缔结的婚姻,婚后,妇女受夫权支配,妻子的身份、姓氏依丈夫,妻子不忠,丈夫可杀妻。妻子的财产,不论婚前婚后,归丈夫。子女在家庭中也处于被动地位。 正式婚与略式婚的的区别1、在婚姻目的上,有夫权婚是维护家族利益;无夫权婚是维护夫妻本人的利益,必须双方同意。 2、有夫权婚涉及宗教和人事关系,把宗教活动和世俗生活混在一起;无夫权婚只涉及世俗生活。 3、有夫权婚妻子从属于夫权和家父权,人身和财产均处于家父权力支配下;无夫权婚,夫妻在形式上 处于平等地位,财产分开。 4、有夫权婚按市民法规定方式完成;无夫权婚不要求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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