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隆昌县经济委员会 |
释义 | 1980年,隆昌县人民政府经济委员会成立,1984年1月,中共隆昌县委工交部与隆昌县人民政府经济委员会合并,成立隆昌县经济委员会,隶属隆昌县人民政府领导。1984年3月,经中共隆昌县委批准,成立中共隆昌县经济委员会政治部,属中共隆昌县委工作机构,中共隆昌县经济委员会政治部与经济委员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1987年10月,中共隆昌县经济委员会政治部撤销。1991年5月,经中共隆昌县委批准,重新恢复中共隆昌县经济委员会政治部。1997年7月,隆昌县进行机构改革,撤销隆昌县工业局,全体人员并入到县经济委员会。 2001年8月隆昌县进行县级机构改革,撤销县经济委员会、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县轻纺工业局、县贸易局、县物资局、县财贸办公室,设置隆昌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划入了以上部门原来承担的部分行政职能和行业管理职能。 2005年6月13日,中共隆昌县委、隆昌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隆昌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组建县商务局,对外挂县经济委员会牌子。隆昌县经济委员会是隆昌县人民政府负责综合、统筹、协调全县工业经济运行以及能源(电力、成品油)管理的工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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