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笼中虎 |
释义 | 图书信息书 名: 笼中虎 作 者:红教头 出版社: 新世界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12-1 ISBN: 9787510413810 开本: 16开 定价: 29.80 元 编辑推荐监狱里的武侠传奇 各路人马人性毕露 他们是会武功的普通人,这是我们身边的江湖。 红教头的“新短打小说”,可爱之处在于他比传统“短打书”更大胆:完全抛弃了“大侠”与“青天”,只让这些会武功、有缺点的小人物趾高气扬地盘踞书中。作者笔下形形色色的人物,正如马如龙、欧阳德、杨香武们一样,不过是会武功的小人物。他们的悲欢离合是作者最醉心的,他们的精彩故事也是作者最努力去挖掘的。武功只是故事的点缀,时代背景也只是一个舞台。 红教头小说中那个世俗又泼辣、凶悍但却生气勃勃、警觉而又酣畅淋漓的世界的对面,是我们被高度控制的新世界新生活,白亮却平庸,工整却乏味。他的小说,因此成为一种对丰腴人性的怀念,对斑斓参差世界的一曲挽歌。 阅读红教头的小说,就如在夏日院落中的树荫下,听邻家大哥——那个总爱光着脊梁的彪形大汉,挥舞着蒲扇,就着热茶青萝卜,得意洋洋地讲述自己行走江湖的故事 内容简介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黑狱小说”或“黑道小说”,它讲述的是会武功的普通人的故事。 小说的主要人物高洪,因贩卖枪支再次锒铛入狱。在狱中,两派人马明争暗斗,处于夹缝中的高洪凭借一身武艺和江湖经验,腾挪周旋,竭力自保,然而,一封莫名其妙的来信,和频频袭来的暗箭,令他深陷困境……人性,侠义,阴谋与爱情,处处纠缠,欲罢不能。 小说不少篇幅涉及到了武术的描写,但作者的真实意图其实是“反武侠”、“反江湖”的,他让市井小人物取代传统的英雄大侠成为故事的主角,这是“新短打小说”的特色。作者在写作上吸取了古代白话小说的诸多精妙之处,十分讲究语言艺术和叙述技巧,全篇故事层层推进引人入胜,第一次将通俗小说写到一个新的高度。 本书为黑·城三部曲的第一部,第二、三部将讲述更多精彩故事,敬请期待。 作者简介红教头,既不红也非教头。天津人,理科出身,卖文为业,习武为乐。 目录第一章 混劳改 犯人必须找到自己的位置,谁高谁低谁前谁后,好像梁山好汉排座次一样。打嗝放屁,各走一气。哪都有人上人,哪都有人下人,劳改队里面也得混。要不怎么说混劳改混劳改呢。 第二章 峰回路转 一上午的时间,我感觉到自己的地位猛然下降了一大截子,之前的努力,一下子全白费了。脑子里乱哄哄,闹哄哄,弄得我没心思干活。偶尔偷闲抬头看,老驴头在不远处倒背手蹓跶着,看我的眼光,有几分奇怪。 第三章 好人·坏人 在劳改队夸人是好人显得有点可笑,但我说的是实话。劳改队里的人都犯了罪,可犯了罪的就一定是坏人?我在外面看见多少混得人模狗样儿的,那人性连我这个劳改犯都看不上眼。 第四章 暗流涌动 中队里就这么多人,就这么点地方,很多人觉得犯人们之间就好像一个水缸里的鱼,谁也瞒不了谁,实际上却不然。犯人们背地里在搞些什么鬼,民警不知道,我们自己也说不清猜不准。 第五章 谜底 我大声地笑了起来,声音响彻了整个监狱。一瞬间,我觉得压在心里的火山口终于爆发了。这么多年,我从没有这样开心地笑过,我从没有感到过这样的痛快。 附录 一段往事,以及我为什么支持小沈阳 媒体评论好看啊! 语言真实朴素,是天津卫的味儿。 ——天涯网友 这不是江湖 写得太好了!看着能提神。个人认为舞文写得最好的黑道小说有三部:廖无墨《天下》、本来老六《血色青春》,还有就是这篇《笼中虎》。看着上瘾!!! ——天涯网友 二吴 这监狱小小天地,也被楼主刻画的风起云涌,不亚于庙堂之上,精彩精彩! ——天涯网友 玫瑰的情绪 楼主开篇说得好,这个确实不是内幕纪实或者监狱文学,它是一个落魄王子黑暗帝国冒险记事,或者一个真人RPG游戏养成术,是一个关于叫做高洪的魂斗罗如何升级,勇斗BOSS,抱得美人归的故事。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人会以这样平实的写法,在这样无比噱头的背景里,冷淡的说一个真人养成术的故事,完全不顾70年代生人对曾经的监狱风云热血小马哥的点滴幻想,但是楼主他这样做了,并且做得相当漂亮,让我一边默默追忆朝伟哥哥英俊侧面,一边疯狂的按着我手机键盘,希望早点挑战到BOSS,扬眉吐气。这是一个叫人看得心中憋屈,最后才能长吐一口浊气出来的RPG故事。 ——新浪网友 小熊扑杀小粉红 试读章节引子 如果是在美国拍电影,我想,进号筒的这段肯定得这么拍:光着膀子,亮着身上的块儿(肌肉),脚上趟着死沉死沉的镣子,一走哗啦哗啦直响,脸上表情酷得像史泰龙似的。其实,我跟着民警走进七大四中监区时,剃着光头,穿着新领来的囚服,怀里抱着随身的铺盖卷和背包,低头跟在一帮新收后面,老实巴交的和新入校的大学生一样。当然了,我不知道大学生入校的时候嘛样,我没上过大学。 这次进来还是因为枪。一年前,那天我正坐在西宁“老毛家”羊肉馆里,肚子里装着两大份没消化净的“老毛家”手抓羊肉,怀里揣着从马老洼子那儿拿来的四把当地土造的“巴掌”,一颗烟没抽完,就让邻座的俩便衣扑上来把我抱住了。两个便衣我能对付,可紧跟着又冲进来一队端着冲锋枪的武警,枪管顶在脑袋上。当时我心里明白:完了。 人在江湖走,死活好坏,一看运气二看命。那四把枪是带给从郊区来的俩愣小子的。现在想起来我都纳闷,明明看着那俩小子是刚出道的“小屁屁”,做交易肯定出事,怎么还答应卖枪给他们俩?不错,俩人是老七介绍的,可我和老七又不是没说明白,他管指道儿,卖不卖在我。说到底,还是命里该着。老话怎么说的来着?睁眼难劝该死的鬼。该着进来,自己就油糊着心瞎做买卖。 审我的时候才知道,没等我到化隆,那两个小子就已经让人抓起来了。俩傻子不知脑子里动了哪根筋,居然合计着抢银行。看我答应了卖枪,俩人高兴得鼻子直冒泡,差点忘了自己爹姓嘛,跑到歌厅跟几个小姐撒开了吹,结果在歌厅里就让人盯上了。老七也没跑了,一块折进来了。 涉枪属于大案,判得慢。抓我之前,老七和俩小子已经全撂了,我也没嘛可扛的,但还是审了好些日子,在看守所待了一年才判下来。那俩小子一个十二年,一个十年。我沾了他们的光,八年。和我交易的马老洼子在当地也让人抓了,在当地判的,六年还是八年?我问了几个警察,他们也说不清楚。 判下来之后,我的律师问我后悔不后悔。刚毕业的大学生,嘛也不懂。不干这个我干嘛?不干这个我吃嘛?又不是第一次进去。 要说后悔,这次把和自己多年交情的马老洼子也折进来了,我还真觉得对不住人。四把“巴掌”总共才两千多点,马老洼子也是指着这点钱买化肥,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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