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释义 | 机构概况2004年12月10日经《六盘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公共服务中心的通知》(市机编发〔2004〕44号)文件批准成立了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公共服务中心。中心于2005年5月1日试运行,2005年7月1日正式运行。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公共服务中心更名和启用印章的通知》(市府办发〔2006〕23号)文件,市人民政府于2006年3月20日召开《市级2006年政务服务工作会议》,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公共服务中心正式更名为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同时各公共服务分中心、窗口也更名为政务服务分中心、窗口。“政务中心”办公地点位于六盘水市钟山西路47号(市水利局一楼)。 “政务中心”作为我市的行政许可服务综合平台,承担着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方便群众办事,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职责。业务范围是:依法行政,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政策法规咨询与服务;协调、监督相关事项的办理等。“中心”人员编制10名,内设综合科、受理咨询科、协调督办科。 “政务中心”在运行管理上,以“公开、透明、高效、便民”为服务宗旨,实行审批事项“六公开”(审批内容、审批依据、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审批事项“五件五制”(特殊件“绿色通道”办理制、即办件直接办理制、承诺件承诺办理制、联办件联合办理制、上报件责任办理制)分类管理。对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中心职能要求,按照“市政府统一管理,中心分办、督办,服务窗口首问责任办理,特殊事项绿色通道办理,收费统一,管理规范,逐步实现网上审批”的原则建立协调高效的运作模式。目前,“中心”正以打造高效、便民服务平台为目标,全面落实各项服务措施,进一步推出便民提速举措,积极推进品牌窗口建设,为实现六盘水市经济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工作。 机构设置综合科; 协助中心领导协调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负责公文收发、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等文秘工作;负责党务、编制、人事、财务、社保、人口计生、工资、福利、信息、学习、培训等;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执行;负责车辆管理和调度;参与、协助业务科室完成工作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业务科: 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的政策研究、政策法规咨询,管理市级部门职权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规范窗口办件行为;负责指导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和市级政务服务分厅的业务工作,制定大厅工作管理制度并组织执行,承担大厅的日常管理;负责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办件协调,组织绿色通道事项的办理,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负责进驻人员的业务培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督办科: 负责对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送达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督促事项的办理;受理市级政务服务工作中违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并调查核实,提出启动问责的建议;负责市级政务服务工作运行情况的汇总、总结、分析、评估、通报等;负责对进驻部门及人员的考核、考评和市级政务服务分厅的考核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技术科: 负责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信息化网络建设、运行、维护、安全等管理;负责行政审批及相关系统的数据更新、管理等;负责行政审批及相关系统的调研开发、应用培训、提供系统使用技术支持;负责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信息化办公设备维护、维修等日常管理;负责指导、协调市级政务服务分厅及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服务科: 负责综治、普法、文明创建、宣传、会务等工作;负责物品采购、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美化绿化等工作;负责办公楼及水、电、空调、电梯、办公桌椅等办公设施管理和维护;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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