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六大类机关 |
释义 | 基本含义六大类机关是指由六大类政府职能部门组成的关键机构,分别为: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主要职责中国共产党机关:主要包括省委、市委、区县委、政法委以及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宣传和督促贯彻党的方针路线,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坚持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促进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人大机关:主要负责及时反映社会关注焦点,做好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督查和信息反馈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同时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和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工作报告。 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等,指导所属各部门、下级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行政活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政协机关:主要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组织学习、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和进行各种学习活动,总结、推广政协工作情况和经验,联系各级政府、人大及其它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协调工作。 审判机关:就是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主要负责依法审判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办理执行案件的职责,掌握着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终局裁判权和执行权。 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法律监督权也叫检察权。。它的基本职能是保证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合法性、法院审判活动的合法性、刑罚执行活动的合法性;通过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察究,保证公务活动的合法性,实现对行政权的制约;代表国家对犯罪人提起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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