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维学 |
释义 | 刘维学,男,汉族,1950年5月生,黑龙江鸡西市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黑龙江省鸡西市司法局纪检委书记,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员。代表作品:《唱给青年志愿者》、《说说警察的心里话》、《签约和谐》、《警字歌》。 自幼习谱的音乐熏陶和多年的文字磨练,有了写词谱曲的痴迷。1968年下乡到黑龙江省山河农场后,长期从事宣传工作,用自己的歌曲创作活跃了知青生活。1980年返回原籍,历任鸡西市消防部队政工科长、政治处主任。1994年转业到鸡西市公安局,历任组织科长、政治部主任,在此期间创作了很多赞美消防战士、歌颂人民警察的歌曲,活跃了军警文艺舞台。2006年调任鸡西市司法局纪检委书记。结合本职工作,勤于笔耕,在《农垦报》、《黑河日报》、《鸡西日报》、《黑龙江日报》、《人民公安报》发表了大量的新闻和诗歌作品。曾分别被省消防总队和省公安厅记二等功,被评为全省优秀军队转业干部和优秀政法领导干部标兵。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坚持歌曲创作四十载,并习惯于一人兼备词曲。歌曲多为民族风格和反映知青、部队和警营生活的题材。有歌词、歌曲作品在《词刊》、《北方音乐》、《音乐周报》、《音乐生活报》、《歌海》、《词坛》、《音乐人》等处发表,并收入《感动中国—音乐创作和实践》、中国群众文化学会主编的《神州歌海》、公安部编辑的《警营飞歌》歌曲集。有歌曲作品在鸡西电视台春节晚会和公安系统文艺演出中演唱。歌词作品入选深圳的《改革颂》歌词选和《汕头市形象歌曲应征优秀作品集》。 歌词《知青大荒情》、歌曲《子孙儿女都不能忘》、《酒歌土楼》分别荣获中国群众创作歌曲大赛金奖,并入选中国群众文化学会主编的《神州歌海》。歌曲《唱给青年志愿者》荣获中国大众音乐协会“感动中国”词曲大赛一等奖,并由二炮文工团歌唱家乔军演唱、录制和全国发行。歌词《签约和谐》荣获《歌海》第十二届“风采杯”全国歌曲大赛二等奖。曾参与策划黑龙江公安春节晚会和多次主创鸡西市公安系统大型文艺演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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