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涵仙 |
释义 | 刘涵仙(1926.12.25-)江西省赣县韩坊乡大屋村人,大学文化,常住台湾省台中市东山路。办公益事业先后为家乡捐资100多万元。刘涵仙少年时在家乡念书,1946年,在信丰县嘉定小学任教,1948年9月去香港,1949年迁居台湾,1953年,在台中市刑警队任职,1955年毕业于台湾逢甲大学,获得学士学位,1960年始,在台中市私立新民高级职业学校当教师。刘涵仙在台怀念家乡父老养育之恩、桑梓之情,1991年12月,捐资人民币37万元新建大屋村明德学校。2000年5月,再捐人民币47万元新建韩坊涵仙中学的校门、教学大楼、电教室、师生宿舍。2001年5月又捐人民币54万元新建小坌初中校门、办公大楼、学生宿舍、膳厅。此外,先后捐款数十万元人民币,新建大屋村老年活动中心,修建公路,架设桥梁,资助贫困学生读书和扶助生活困难的农民发展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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