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超佩 |
释义 | 刘超佩(?——1895年),字俊卿,安徽合肥人。出身行伍,以参加镇压太平军和捻军,由军功历保总兵。 一八八七年(光绪十三年),威海设防,以刘公岛为北洋舰队根据地。李鸿章命刘超佩统领巩军四营,分扎威海南帮各地。一八九四年甲午战争爆发,沿海形势紧张,又招募两营。巩军在威海南帮修筑海岸炮台三岛曰皂埠嘴炮台、鹿角嘴炮台、龙庙嘴炮台,修筑陆路炮台两座:曰百尺所炮台、杨枫岭炮台,后又修筑 临时炮台两座:曰摩天岭炮台、莲子顶炮台。防务相当巩固,“惟炮台形势,只能顾及海中,不能兼顾后路”。 十一月七日,大连失陷,旅顺告警。威海防务更加吃紧,但刘超佩毫无斗志,布置不力,因受到李鸿章严责:“闻威海南岸布置旱雷太少,汝亦无固守志。将来如有失事,定即正法,凛之!”二十二日旅顺失守后,刘超佩仍无振作之意,致使威海南岸“后路空虚,布置末及”。一八九五年一月二十日,日军从龙须岛登陆,占领荣成,向威海进逼。威海形势危急,刘超佩主持南岸防务仍无起色,李鸿章又加以怒斥:“枪炮子弹均少,何以不于封河前请拔预备?足见汝毫无筹画,安心要走,可恨!”并告诫曰:“只有死守一著,无退步!”“如不战,轻弃台,即军法从事!” 三十日拂晓,日军对南帮炮台发起总攻,刘超佩不战乘小艇弃台逃往刘公岛。刘超佩到刘公岛后,先匿居在其同乡林琅斋家里,于二月十八日逃至烟台。 南帮炮台失守的当天,李鸿章即下令“应遵旨就地正法。”二十二日,论旨将刘超佩押解天津,由署理北洋大臣王文韶讯明失守炮台逃避情形,请旨办理。会审中,刘超佩诡称:“督队接仗,腿受枪伤,昏迷不省人事,被勇丁送入刘公岛医院养伤,以致炮台失守。”但经查验伤情,乃“系被枪子击伤左腿,由膝上穿过”,王文韶因奏报审讯结果并定拟死刑曰:“查验伤痕,并非致命部位,何至不省人事?显系饰词避就。诘之刘超佩,亦无可置辩,俯首认罪。是其受伤虽非谎,饰而逃避亦属真情。相应请旨饬下刑部,查照现讯供情,按律定拟,以肃军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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