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释义 | 机构简介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领导下属机构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业务。 主要职责(一)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当地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安全监督工作。 (二)组织当地有关部门研究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工作,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三)依法组织开展对当地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组织协调开展当地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组织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其相关的地方性管理法规;依法对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科研、生产、流通和使用进行行政监督。 (五)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法定标准和分类管理目录,依法核发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六)依法核发药品经营企业零售许可证;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药品生产质量、药品经营质量和医疗机构制剂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流通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监督实施国家颁布的药品法定标准和地方习用药材标准、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及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协助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的再评价。 (七)监督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等违法行为和责任人;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广告实施监督检查。 (八)对直属机构的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 (九)配合宏观调控部门贯彻实施国家食品、医药产业政策。 (十)承办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保健品处 化妆品处 药品市场监督处 药品安监处 医疗器械处 财务处 人事教育处 机关党委 监察室 稽查支队 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营盘路戥子桥巷69号 邮编:410005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