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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释义

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发[2004]18号)精神,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挂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市人民政府负责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负责制定全市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检查、考核和奖励;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一般和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研究拟定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定;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安全生产标准的情况。

(三)依法行使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按规定上报伤亡事故情况;依法组织、协调和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五)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七)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八)负责监督管理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规程及技术标准的情况,监督检查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依法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九)根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与程序,对涉及安全生产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或验收的事项进行审批或验收;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予以查处;对取得批准后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撤销原批准。

(十)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安全评价及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十一)督促、检查和指导区、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分管区域和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拟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和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科研成果鉴定和先进技术推广、示范工作。

(十三)归口管理市级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并监督检查其资金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十四)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

(十六)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承担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人事处)

主要职责:综合管理、协调机关政务、后勤保障、人事劳资、机关财务、提案信访工作。拟订并监督执行局机关的行政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机关公文管理、政务信息、机要文秘、档案管理、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行政事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对机关公文的格式及文字规范性审核;负责机关印章和信函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务文电、信函、传真的收发、登记、呈报、传阅等事项的综合管理;负责局党组会、局务会、办公会和其他综合性会议的会务组织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工作;负责提案、信访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局党组会、局务会、办公会决定事项及局领导签(交)办重大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财产管理及政务公开等有关方面的工作;负责机关公务车辆的综合管理;负责对外交流和重大公务接待工作;负责机关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方面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网站分管专栏的更新与维护,推进机关电子政务建设;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综合法规处

主要职责:综合管理机关法规建设、行政执法、事故查处等方面的工作。组织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综合性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负责机关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及行政执法事项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拟订并监督执行机关行政执法和事故查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负责归口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及结案工作,承担事故调查与结案批复等事项的牵头组织、具体实施、跟踪督办、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的编制、任务分解及督促落实工作;承办本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关法律事项;负责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价各区、县(市)安监局和本局机关各处(室)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网站分管专栏的更新与维护;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宣传教育处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培训,并负责考核发证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牵头组织“安全生产月”及全市性的安全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归口管理本局的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网站分管专栏的更新与维护;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安全监督管理一处(行政许可办公室)

主要职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专业生产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与监控;负责查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领域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评价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初审、审核、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等审查工作;参与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本局行政许可事项,承担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合法性及规范性审核、许可决定(证件)制作、送达、公告、归档等方面的工作及政务中心窗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网站分管专栏的更新与维护;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安全监督管理二处(市安委办)

主要职责:综合监督管理除化工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行业以外其它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市安委办的日常工作。负责对除化工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行业以外其它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负责监督管理相关行业(领域)的重大危险源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与监控,归口管理全市生产安全隐患台帐;负责查处相关行业(领域)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评价工作;负责相关行业(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初审、审核、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等审查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考核指标和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并牵头组织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协调上级对我局(市安委)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考核工作;负责拟定职业卫生方面的政策、规程及工作方案;负责指导机关相关处(室)及全市安监部门职业卫生方面的工作,承担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综合协调职业卫生方面的检测、检验和鉴定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方面行政许可事项的初审、审核、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等实质性审查工作;负责查处或指导查处职业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参加与职业卫生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网站分管专栏的更新与维护;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安全监督管理三处

(加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综合管理科技发展、技术装备、信息化建设和统计调度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安全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指导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技术示范、安全生产科研成果鉴定和技术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机关技术装备的配备、维护、调度等归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及相关管理工作,承担电子政务网络和信息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安监行政执法、风险抵押金征收与使用等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统计分析工作,并按规定上报有关统计报表;承担除重大节假日以外所有时间的值班及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安排,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的归口报告工作;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市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综合管理;负责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纪检监察室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的纪检监察及群团党务方面的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条例、规定、决定、决议,监督、检查局机关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负责处理有关纪检、监察方面的来信来访,按照管理范围和权限调查处理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案件;负责机关效能建设方面的工作,承担对机关处(室)及其工作人员效能考核与监察;负责机关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指导机关工会等群团组织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网站分管专栏的更新与维护;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领导信息

局党组书记、局长 文卫红——主持全面工作。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张玉玺——分管政策法规、事故查处、值班调度、应急救援、事故和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等方面的工作,主管政策法规处。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明孝——分管非煤矿山行业的安全监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与管理,主管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处。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曹惠民——分管除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牵头组 织实施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与管理,主管生产安全综合监管处。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钟才发——分管机关办公、人事、财务、后勤、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对长沙市安全生产协会和长安宣教中心的监管,主管办公室。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建勋——分管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安全监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与管理,负责政务中心窗口的管理工作,主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志兵——分管烟花爆竹领域的安全监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与管理,主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处。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杨友良——负责纪检监察和机关党群方面的工作,主管纪检监察室。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金泽——分管市安委办的日常工作和对区县(市)政府及市直部门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目标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主管安全生产协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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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9 17:3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