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临夏县民政局 |
释义 | 简介根据《中共临夏州委秘书处、临夏州人民政府秘书处关于印发〈临夏县县乡机构改革和人员编制精简方案〉的通知》(州委秘发[2002]57号)和《关于全县机构改革和人员编制精简方案的实施意见》(县委发[2002]60号)文件精神,县民政局是县政府管理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 职能调整划出职能:县军转安置办公室的职能交县人事劳动局。 主要职责(一)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发展民政工作方针、法令、法规、规划、管理和协调乡(镇)民政工作。 (二)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工作。 (三)负责各乡镇基层政权建设的日常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 (四)负责农村自然灾害的救灾工作,掌握灾情、发放并检查、监督救灾款使用、组织开展生产自救等,主管全县救灾扶贫周转金管理委员会工作。 (五)主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农村受灾群众的救灾、救济工作、六十年代精减老职工社会救济和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主管各乡(镇)五保工作和敬老院建设。农村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六)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盲流等人的收容遣送。 (七)开展拥军优属、创建“双拥”模范乡镇工作、承办县“双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主管全县优待军烈属褒扬、指导优属工作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 (九)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组织开展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 (十)对福利企业进行宏观管理,落实福利企业生产的保护扶持政策和残疾人就业,制定福利企业生产发展规划。 (十一)承担全县性社团审批登记。 (十二)负责《婚姻法》的贯彻落实,承担婚姻管理登记及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十三)负责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负责地方殡葬事业单位的指导管理。 (十四)负责申报乡一级的辖区设立、撤消、更名、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 (十五)承担县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提出解决边界争议的仲裁建议、承担县内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工作。 (十六)负责民政事业财务管理,负责检查乡镇民政事业费管理使用。 (十七)负责编制全县地名工作规划,管理乡村地名命名、更名申报、审核、更新、储存县内地名资料。 (十八)负责全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的管理、发行、销售和资金管理、使用工作。 (十九)检查、指导各乡镇民政工作。 (二十)贯彻和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提高全社会尊老、敬老、养老的意识,有计划地调查研究我县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同时为县委、县政府提供科学依据。 (二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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