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辽宁省慈善总会 |
释义 | 机构简介辽宁省慈善总会(英文名称Liao Ning Charity Federation缩写LNCF),成立于1994年,总会是由热心和从事慈善事业的中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自愿参加的全省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会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为辽宁省民政厅,受辽宁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发动和依靠社会力量,筹募慈善资金,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文明和进步。 慈善事业是一项崇高而伟大的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补充,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辽宁省慈善总会标识由张开双臂的人及心形与橄榄枝组成,体现了中国慈善事业遵循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的各种形式的社会救助活动。 标识中张开双臂的人形与红色之心相融洋溢出慈善事业的温馨和谐,体现了慈善为怀,关爱众生的奉献精神。 标识中绿色的橄榄枝诠释了慈善事业“大爱无疆、和谐共生、救困济贫、积德行善。”人类崇高的美德及功德无量的服务宗旨。 标识整体形象秉承“公正、公平、依法自律”的理念,即辽宁慈善事业取之于社会,服务于社会的指导原则,彰显了慈善事业在全社会中的公信力。富有生命活力的视觉形象,也表达了辽宁人民追求幸福安康的美好期盼。昭示辽宁慈善活动及奉献爱心的事业不断的蓬勃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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