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潘继业 |
释义 | 潘继业(1926—1948),原籍广西北海市,幼时随母来钦定居继父家。民国30年(1941)秋,他以优异成绩考上钦州师范。在校期间,他学习进步书刊,追求革命真理。民国32年(1943)参加中国共产党。在学校编墙报,撰写文章声讨日本侵略军的罪行,揭露国民党的腐败无能,发动全校学生罢课,迫使当局撤掉了挪用学生助学金的校长陈智和职务。发动学生驱逐三青团钦师区分部负责人、训育主任周颂清;联系钦师、钦中两校的进步师生,组织读书会。民国34年(1945)2月17日(正月初五),中共钦县地下组织在小董组织武装起义,继业把其母的金银首饰献出作起义经费。起义时,潘任“钦县人民抗日解放军”第二中队第二分队的政工员。起义失败后,被国民党当局悬赏通缉。继业常来往于钦州、大直、之间收集情报, 联系分散隐蔽的战友。5月,了解到隐蔽在屯陈村的何凤清、何凤新姐妹不够安全,即与梁锦铨一起带领她们转移到上思公安隐蔽。民国35年(1946)春夏间,中共党组织为开展钦州附城的地下工作, 派继业回钦州城活动,建立交通情报站。民国36年(1947)2月,随钦防武工队参加“智取那天”的战斗。5月,组建钦防农民翻身总队第二大队,继业任教导员。同年冬,受中共党组织委派与黄其武至海区负责税收工作。民国37年(1948)2月28日晨,潘黄2人到沙岗头盐田收税,在水井坑附近与国民党凤山乡数十名乡自卫队遭遇,开展激战,弹尽援绝而壮烈牺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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