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潘季荀 |
释义 | 潘季荀,字宗道,潘肇的长子。力学善属文,尤长于《礼》、《春秋》。唐中和初年(881年),赴长安参加科举考试,既中第,授下邽尉。辟州司马,移陇州司马。节度使李茂贞任命潘季荀为节度使掌书记。平定李昌符叛乱后,改复州长史。郡境经常发生盗窃案,他招收境内有勇有谋的农民为耳目。凡恶少无赖,都记录在册,盗窃案件一发生就迅速破案,百姓以为神。昭宗即位,除右补阙,前后所陈凡二十余章,皆婉而不曲,直而不讦,退必焚稿,虽子弟莫得闻。顷之除太仆卿,复迁御史中丞。第二年,出任五岭推勘使。岭南去中朝既远,吏皆苛敛以希进。公独务宽厚,职虽推勘,略无文移追逮之扰。每行部,輙语剌史曰:“今中外弗靖,赋重役烦,民不聊生。诸公能宽一分,则民受一分之赐。若箠械剥肤,取及锱铢,非部使者之所望也。”时皆称为长者。居无何,遂抗表辞禄,归老于家。龙德二年二月卒,享年六十有一。初,公所居之南山,有石嵚欹突兀,形如獬豸,俗呼为獬豸石。及公生之日,石忽有声焉。故公慨然以台省自任。中和初赴阙,至北十五里,顾山旁道之左右而言曰:不为中丞,不复经此。及公以独坐推勘五岭,昼锦而归,复憇于石。邑人荣之,遂刻“中丞”二字于石以志。至今呼为中丞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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