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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丽贝卡·米德尔顿
释义

丽贝卡·米德尔顿 (1979.6.27— 1996.7.3) 一位加拿大女孩,加拿大安大略省居民1996年6月在百慕大被杀害,犯罪分子至今逍遥法外!

地处加勒比海的百慕大,是世界知名的度假胜地,每年有大批游客来此休闲度假。在1996年6月,丽贝卡.米德尔顿与她的最好的同学Meens飞往百慕达,前往那里探望Meens的父亲。丽贝卡的父母认为这是一个休假的礼物的一部分,他们的女儿为她17岁生日。在7月2日晚,丽贝卡和Meens出去庆祝Rebecca的17岁生日。 他们遇到了几个朋友,去了一家酒吧,然后赶回到他们的朋友的房子。 天渐渐晚了Meens叫了一辆出租车几次,该出租车公司告诉女孩们要等待由外面路边。由于两个女孩在在路旁等到两点钟,这时二三个骑摩托车家伙就过来答话,并要送女孩一程 。最终两个女孩答应了摩托车手!当Meens回到家后,却发现丽贝卡未回家!

与此同时7月3日凌晨3点47分,百慕大警方突然接到911紧急事故电话报案,有几名男子在渡头公园路上发现一名半裸白人女性,身上有多处伤口及血迹,生命垂危。而此时,来此度假的女孩吉斯米却怎样都找不到她的同伴丽贝卡了,丽贝卡和一个骑摩托车的男人贾斯蒂斯.史密斯刚刚认识就一起消失地无踪影了。那个被害的白人女孩与丽贝卡是否有关,又是谁在这样一个风光优美的人间仙境制造了惨绝人寰的凶杀案呢?死亡的女孩果然是失踪的丽贝卡。她的身上有35处刀伤,头部、胸部及下肢都被重创。而且死者在死前不久曾有过性行为。同时,有目击者称两名骑手骑着一辆越野摩托车,曾经到过案发现场。这两名骑手是21岁的孟迪和坐在后座的17岁男子史密斯。随后孟迪坦白与丽贝卡发生了性关系,但杀害她的凶手却是史密斯。警方对孟迪的配合很满意,并与他达成了当庭作证及“认罪-减刑”的协议。然而当血液与精液检测结果出来后,人们发现竟然没有史密斯的一点痕迹。到底是孟迪和史密斯两人一起强暴、刺杀了丽贝卡,还是孟迪是唯一的凶手?为什么丽贝卡死在马路的中间?罗生门式的内情,只有当事人心知肚明。当李昌钰博士来到凶案现场时,发现了两个重要的地方,一个可能是丽贝卡被迫进行性行为的地方,另一处则是受到重击的地方。丽贝卡是如何死的?死前受到什么样的折磨?凶器来自何处?凶手是一人,还是两人?对于本案的调査,这些都是攸关案件发展及审判的重要线索,然而最关键的问题是:报案者是在马路中央发现垂死的丽贝卡,但她在两个地点受到攻击后,还有力气逃到马路上向过路的车辆求救吗? 不外三种可能:一是她自己爬或走到马路中央;二是她被一名凶嫌拖或抱到马路中央;三是她被两名凶嫌抬到马路中央。而能够解答这一切只有靠血迹鉴定重建现场。

李昌钰以检方专家证人的身份出席了本案的审判。先前法庭辩论的焦点集中在凶器上,但是刀伤专家仅仅证明刀子与史密斯家的一样,却并不能肯定就是史密斯所为。当李昌钰开始描述当天可能发生的过程时,法庭陷入一片静默。根据血迹重建的现场表明,可怜的丽贝卡曾她半奔半爬,脚步踉跄地从第一现场奔往第二现场,试图逃离突如其来的追杀。然而她没有成功。随后在第二个地点被凶嫌拦阻下来,她被迫坐在地上,遭到凶狠的攻击。最终,她在受伤流血过多后,被抬到马路中间!

李昌钰提出丽贝卡是被凶手“抬”到马路中间,嫌犯故意造成一宗意外事故,以掩饰他们犯罪的证据。但辩方律师极力想要推翻他的"两人理论",甚至对李昌钰的公正性产生了质疑。丽贝卡凶杀案的审讯工作进行约3周后,主审法官巴斯突然在12月15日做出了解散陪审团的决定,并将史密斯判决无罪。其实本案最大的败笔就是就是在案发之初,总检察长为了贪功,在所有送检的物证尚未有下落前,就答应嫌犯孟迪的"认罪一减刑"要求。也许他们希望百慕大的旅游不要因为一起悬而未决的凶杀案变糟,但他们却忘了还给来此旅游的少女丽贝卡以公正。在案发1年半后的1998年1月9日,检方重新以"谋杀"的罪名控告孟迪,却于同年6月2日遭到百慕大高等法院驳回。到完稿时,此案仍然在申请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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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 0:5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