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标二十册
长春烫伤膏
本品为外科水火烫伤类非处方药药品。
消炎,止痛。用于轻度水火烫伤、烧伤。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1次。
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严重肝病、肾病患者应慎用。烧烫伤面积较大应去医院就诊。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或创面有脓苔者应去医院就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每瓶装(1)75克(2)500克
创面破损的情况下,在未愈合前,不要接触水。如果必须接触,可以包扎创面,并缠绕保鲜膜后,再接触水,并在事后,拆去包扎物,换药一次
忌食辛辣食物(如辣椒、葱姜、酒水等)和高热量食物(如羊肉、狗肉等)
宜多食高蛋白质食物,如多喝些鲫鱼汤、黑鱼汤、牛奶,多吃些鱼、虾、牛肉、鸡蛋等,利于创面细胞增长,加速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