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佐才 |
释义 | 李佐才,男,汉族,民国31年(1942年)生,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新堡镇创业村四队人,烈士。幼年时,父亲到同心县新庄集乡躲兵,找到生活出路,遂举家迁到徐斌水。1948年父亲去世。母亲拖儿带女返回中宁老家。解放后,在土地改革中分到土地,生活逐步改善。为了照料弟妹,母亲把他留在家里干家务活,没有让他读书。但是,他常在夜晚去参加扫盲识字,积极为村里做事。1963年加入共青团,同年被选为民兵排长,1964年加入共产党。1966年5月,县水电局兴建古城泵站,开垦古城、新堡的大面积荒地。李佐才和爱人刘菊兰积极报名参加垦荒,到新设的创业村4队安家落户。 李佐才在创业4队带头苦干13年。1968年被选为生产队长。后来又当过副队长、保管员、民兵干部、车把式等。曾先后5次获模范社员、先进生产者、优秀民兵等称号。由于他从小养成吃苦耐劳、勤学苦干、助人为乐的好习惯,队里的活样样认真负责,村里的事不辞辛劳,4队社员家家户户都有他帮做的活。1976年夏初淌小麦时,他下干渠抬创业支渠的总闸,被闸门砸伤六个指头,治疗一个多月。 1979年秋天,李佐才在南山给生产队看糜谷,秋收结束时回家过中秋节。八月十四日(10月3日),他碰上一辆青铜峡水泥厂的卡车,趁便去青铜峡镇看望母亲。正好母亲不在,继父是商业局第一门市部的职工,负责后院值勤。当晚,他与继父住在门市部后院的门房里。大约在次日凌晨一点时分,门市部二楼爬进两个盗贼,继父听到动静,赶紧到门市部外面观察。门市部没有住人,他进不去。正要去找人时,盗贼已偷了手表等贵重物品,从绳索下来。继父便拼命喊:“捉贼!捉贼!”李佐才惊醒起来,提上棒子往外直追,从旁边学校巷子追进校院。在教室前抱住一个盗贼,正要往回拖时,另一个盗贼从教室出来,用水果刀在李佐才背部,手部戳了几刀。李佐才大喊:“捉贼!救命!”又被盗贼在胸部戳了几刀,全身刀伤达18处,顿时躺在血泊之中。母亲帮邻居过节做活,回来很晚,听到喊声便四处找人,在街面上找到受伤的继父,又去找佐才。等她把学校的教师叫起来帮着找时,才发现李佐才已经躺在血泊之中,光能张口,说不出话了。大家帮着抬到镇医院抢救。由于失血过多,抢救无效,壮烈牺牲。 案发后,宁夏公安厅非常重视,公安部也立即采取措施。经过十多天侦查,在44次列车到达北京站时捕获这两名罪犯。 民政部于1983年12月20日批准李佐才为革命烈士。发给证书,予以抚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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