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祥
男,汉族,1947年11月出生,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人,1964年10月参加工作,1970年10月入党,大专学历。
1964年10月—1965年8月竹溪县粮食局,
1965年9月—1968年12月竹溪县委办公室,
1969年1月—1969年12月竹溪县委专案办公室,
1970年1月—1971年5月竹溪县革委会政工组,
1971年6月—1972年12月竹溪县水坪区革委会副主任,
1973年12月—1978年2月竹溪县共青团委书记,
1976年10月—1980年9月竹溪县花桥公社党委书记,
1980年10月—1987年8月竹溪县委副书记,
1987年9月—1990年9月竹溪县县长,
1990年10月—1993年8月郧西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3年9月—1998年9月郧西县委书记,
1998年10月—2000年2月十堰市政府市长助理,
2000年2月副厅级调研员。
分管水电开发工作和市热电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