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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李廷梧
释义

明朝中叶,皇帝昏庸,宦官当权,朝政日益腐败,能为“先天下之忧而忧”的直臣清官屈指可数,但肩担监察大任的李廷梧却出污泥而不染,为国为民不辱使命,名重京师;百姓们则视其为“父母官”,自动为其“立石颂德”。

李廷梧,字仲阳,号壶塘,涵江洋尾〈今白塘镇洋尾村〉人,生于明成化六年(公元1470年)。

李廷梧学习勤奋,弘治十二年(公元1499年),以优良成绩一举考中进士,被授为浙江嘉兴府桐乡县令。上任后,他勤政爱民,事必躬亲,不仅以“断案明允”赢得政事,而且重视悠关百姓生活的农桑大计,还大力发展当地教育事业,讲礼兴学。不久,便因政绩突出升任湖广道监察御史,专责一方政事纠督,贪官唯恐避之不及,百姓闻之夹道欢迎。当他离任时,当地百姓无不扼腕惜叹,纷纷为其“立石颂德”。

正德初年(公元1506年),明武宗疏于临朝问政,宦官刘瑾趁机擅权专政,大肆搜刮民脂民膏,朝野上下多随附之。时值李廷梧巡按苏州、常州、松江、镇江一带,他特立独行,以民为重,专门发文下属各县,要求务行实惠,赈济贫穷,不得扰民伤民。同时,“以财匮民贫为忧”,直言“上疏力清宽恤”,深得百姓拥戴。

李廷梧目睹朝政荒疏,国运日衰,忧心如焚。正德六年(公元1511年),他当即上奏九件大事,情深理至,不得不令明武宗感慨,遂一一采纳。

在任监察御史六年中,李廷梧不辱使命,尤痛恨祸国殃民的宦党,他置个人荣辱于度外,犯颜直谏,先后上了几十道奏疏,弹劾刘瑾死党孙和,并为蒙冤御史涂桢伸张,一时“台纲振肃”,名闻朝野。但也同时触犯权奸刘瑾,被其矫诏逮捕下狱。可终因“无罪名可乘”,刘谨无可奈何,只好将其释放。

此后,李廷梧因辅政有功,升任大理寺右丞,并以大理寺左丞致仕。

李廷梧一生忧国忧民,即便在辞官返乡后,仍关心民生疾苦。其家所在的洋尾村,濒海临水,常受海潮洪水袭击,灾害连连。他毅然捐田捐钱,慷慨资助家乡修筑海堤抗潮防洪。

李廷梧不仅为政有方,而且精通经学,晚年返乡后,便闭门专心治学著书,留有诗集、文集传世。明嘉靖十七年(公元1538年),李廷梧不幸去世,时年6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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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9:2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