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书宝 |
释义 | 李书宝 1942年5月生,高中文化,中共党员,西藏贡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他1965年参加工作,由云南楚雄州公安干部援藏到贡觉县检察院,当时县院无住房,条件和环境十分艰苦。他服从组织分配,五年满后仍留藏工作至今。他在工作中能坚持原则,把握大局,团结同志,加强修养,勇挑担子,求真务实,作风正派,生活朴素,做到爱岗敬业,积极拼搏,廉洁务实,工作能干、会干、肯于、多干。自到检察院工作以来担负办结的各类刑事案件,经多次检验还未发生错案。1997年中办结刑事案件4件8人,拟写工作简报11期,出法律宣传栏4期,向贫困地区学校办学捐款1000元。他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中不乱吃乱拿乱收群众财物,敢于查处经济犯罪分子,抵制不良倾向,反对以职谋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注重调查研究,严格执法,狠抓办案,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在反对分裂,维护国家和平统一,保持社会稳定的斗争中,立场坚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曾被评为自治区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先后获严打先进个人奖、地区普法奖、自治区普法奖和县委的多项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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