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乐平市行政服务中心 |
释义 | 机构概况在省委、景德镇市委领导关心、指导,乐平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市行政服务中心于2010年1月7日成立。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行政单位。下属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行政服务中心的运行,预示着我市在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市场动作水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建立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市行政服务中心位于市大连新区东风北路,办公大楼总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共三层,其中一楼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一部分为行政服务大厅,另一部分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场所;三楼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和办公场所。在大楼内安装了监控、投影、空调、音响等设备,配置了电脑、指纹考勤机、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电子政务设备。大楼配套设施比较齐全,综合功能不断完善,能较好地满足公共行政服务办公场所的需求。目前,共有42个部门(单位)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工作窗口,在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达316项。 中心开通门户网站,除具有政务公开的功能外,还实现了网上咨询、查询、投诉、预审以及表格下载等,起到了方便企业和群众的作用。目前,中心正在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打造高效服务平台。 工作职责(1)制定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 (2)为办理行政服务事项提供服务。 (3)为集中办理、联合办理、统一办理行政服务事项进行组织和协调。 (4)对办理行政服务事项的质量、效率及涉及的收费进行监督。 (5)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 (6)监管公共资源交易事务。 (7)负责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统计、汇总、上报全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有关数据和信息。 (8)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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