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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兰州大学法学院学生会
释义

兰州大学法学院学生会自成立以来,秉承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理念,至今已成为学院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兰州大学法学院学生会是全院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其在院党委的直接领导和院团委的具体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及本会的章程,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发挥院领导部门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健康成长服务。

兰州大学法学院学生会实行个人会员制,凡兰州大学法学院的本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兰州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讨论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由全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学生会委员会是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的常务委员会作为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学生会常务委员会下设以下7个部门:即秘书处、公关部、学习部、宣传部、体育部、青年志愿者协会。

秘书处:主要负责院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如文档、物品、财产的管理。它的另一个重要职能是协调和监督各部门的工作。此外还负责常委和各部之间的沟通工作。秘书长列席常委会。

公关部:主要负责学生会的公关工作。与各企事业单位做好沟通与交流,与之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学生会的活动提供资金支持,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学习部:举办充满挑战的网上法律知识竞赛及举办法学院特色的模拟法庭活动,帮助同学们在轻松中学习,培养学习兴趣,与同学们共创法学院良好的学习氛围。

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各项重大活动的宣传工作,进行海报、横幅、宣传板的宣传,并与兄弟院的各新闻机构保持经常联系,宣传报道法学院学生会各项活动。

生活部:负责定期进行宿舍卫生检查,监督和保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为各个活动为后勤工作,同时生活部还负责组织院内各种文艺活动,并联合兄弟学院共同举办文艺活动。

体育部:负责组织院内各项学生体育活动及举办法学院的精品活动“法苑杯”。提高全院同学们的身体素质,激发一种人人参与的风气,培养团结协作的精神。

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我院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同学所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其宗旨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通过组织和协调我校志愿服务活动,为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志愿服务,为学校周边地区的发展、扶贫、开发及其他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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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