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兰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
释义 |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并进行检查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2、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 3、与有关部门一起搞好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 4、指导、组织全市计划生育专干的培训,协同组织、人事部门抓好计划生育机构及队伍建设,指导、管理计生协会工作; 5、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综合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优质服务、晚婚晚育、节育措施的落实及避孕药具的供应、使用工作; 6、会同公安、工商、劳动、建设等部门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7、负责编制市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和行政经费的管理使用,协同财政部门做好征收和管理社会抚养费; 8、掌握全市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级计生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计生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办公室工作职责: 承办计划生育系统人事调整、专干招选聘、计生系统职务评定推荐及局机关劳动工资、奖惩等工作;搞好文字秘书工作和计划生育政务信息与调研工作;做好文件、信件等资料的收发、办文、归档、立卷和机要保密工作;编制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严格财经纪律,把好财政开支关,做好全市四项节育手术经费的审核发放;协助局领导做好固定资产、车辆、福利、接待等行政事务的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做好老干部管理工作。 规划统计科工作职责: 进行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把握人们生育意愿和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规律;提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人口发展相适应的相关政策建议;建立人口发展的综合评价体系;科学确定未来我市人口发展战略目标,为编制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提供准确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等数据。加强信息管理,整合信息资源,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检查、考核人口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准确地编制人口统计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及人口形势分析报告;严格按政策规定做好农村二胎生殖健康服务证的审批工作;做好基层计生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抓好计生干部统计报表质量的考核;负责镇乡、街道计生专干岗位业务培训;制订人口与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检查与考核方案,及时进行数据的汇总评分;负责全市计生系统微机的管理与使用,指导检查全市育龄妇女系统信息管理,逐步推进计生信息网络建设。 宣传科技科工作职责: 负责对各镇乡、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联系市本级各新闻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宣传工作;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科技工作,运用多种形式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总结推广避孕节育,优生优育新技术;负责承办全市独生子女病残儿童鉴定审批工作,抓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强全市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组织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和证书发放工作,努力解决服务范围确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技术服务免费,规范药具市场等问题,指导乡镇、街道服务站建设,抓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加快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推进步伐。负责全市避孕药具管理,市区避孕药具经营许可证的审核颁发及监督检查。 政策法规科工作职责: 研究制定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实施方案,并做好具体的实施工作;负责做好特殊生育对象的审批工作,检查指导全市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办理计生行政复议案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系统保险工作,负责计生系统来信来访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负责做好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下属单位兰溪市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站工作职责: 进行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查验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处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掌握流动人口生育情况,组织有关单位定期为育龄人员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做好信访举报的查处工作;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 兰溪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站工作职责: 宣传计划生育科普知识,落实计划生育各项节育措施,发放避孕药具,开展计生优质服务工程和生殖健康防治服务工程。 地址兰溪市兰荫北路118号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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